划分是一种明确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它把一个属(大类)划分成几个种(小类)。正确划分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每一次划分都要根据同一个标准。由于时间的需要,我们可以对一个属作一次划分,也可以作逐级划分,显示属有多种的不同层次。把物质运动划分为自然运动、社会运动和思维运动,这是对运动的第一次划分。这种划分的标准,就是运动的物质承担者。对这三类运动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作出第二级划分。对自然运动曾有过不同的划分。一种划分是把自然运动划分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和生命运动四种形式;另一种划分是根据现代物理学发展,划分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亚原子运动和生命运动五种形式,或者再加上地质运动,成为六种形式。这些划分,都有它的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种划分,主要是以物质承担者为标准。但是,作为机械运动的承担者,不只是一种物质形态,几乎自然界中一切物质形态,都具有机械运动形式。其次,物理运动不是单一的运动形式,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具有物理运动形式的单一物质承担者。所谓物理运动,指的是自然界中的热、电、磁、光等运动现象。在宏观领域,热运动的承担者是分子,光是光磁波,可以大致看成是电磁运动,而电磁运动的物质承担者,是电磁场。分子与电磁场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物理形态,因此,热运动和电磁运动也是两种不同的运动形式。根据划分的标准,由于在自然界中不存在同一的物理运动的物质承担者,因而也不存在单一的物理运动形式,应把它分为热运动和电磁运动两种形式。在这里根据运动的物质承担者来划分运动形式是可行的。但是,物体的具体形态并不是唯一的根据,同时还要根据物质具体形态的共同属性。作为机械运动的物质承担者,不是根据它是某种物质形态,而是根据所有物质形态都有质量这种属性。这样,我们可以根据质量、分子、电磁场、原子、蛋白质和核酸,把自然界运动划分为机械运动、热运动、电磁运动、化学运动和生命运动五种形式。必须提到的是,机械运动这个名称反映了机械性是宏观物体做位移运动的特征,实际上就是指位移运动。这五种运动形式都属于宏观现象。其中,前三种运动形式在微观领域中,虽然存在,但它们具有不同于宏观领域的微观特征;后两种运动形式不能以独立的形式直接地存在于微观领域,而只是包含在宏观的运动形式内部。在第二种关于运动形式的划分中,把微观领域的运动叫作亚原子物理运动,同样有它的合理性。因为,物理运动并不是一种单一的运动形式,而且在微观领域,并不是只有一种物理运动。“亚原子”也不是一种物质形态,至少在原子核和基本粒子之间,有两个不同层次的差别,就基本粒子本身来说,也被划分为光子、粒子、介子、量子等,它们在物质形态和运动形式方面,都有着显著的不同,参与不同的相互作用。因此,对于自然界物质运动,首先划分为微观运动形式,再作更低一级的划分,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并能更严格地遵守划分的逻辑规则。
关于地质运动,它也不是单一的运动形式而是位移运动、热运动、电磁运动和化学运动等运动形式的综合结果。同时,地质运动实际上是地球的起源和演化的问题,是太阳系的起源和演化的一部分,是属于宇观领域的运动。前面说过,宇观运动是由天体和引力场统一的运动所构成的。首先是位移运动,其次还有在宇观规模上的热运动和电磁运动,在天体和宇宙的演化上,除这几种运动外,在特定的阶段上,又增添了化学运动。可见,地质运动与这些运动形式是相容的,但是将它们并列起来是不符合逻辑的。(www.xing528.com)
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划分自然界运动形式的标准。前面的分析已经指明,根据运动的物质承担者的质量和尺度,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可以把自然界的运动划分为微观运动、宏观运动和宇观运动。对这三个领域中的运动作进一步的划分,其标准仍然是物质承担者。三个领域中的运动形式基本上是彼此对应的,但各有自己的特征,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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