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呢?传统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不少人根据这个定义的要求,认为自然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等都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因为他们都不反映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这三个领域的共同普遍的规律,而只是反映其中一个领域发展的普遍规律。从上述的传统定义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出这种限制,应该说是合乎逻辑的。可是,如果把历史唯物主义排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评价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的历史意义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在哲学中完成了一系列的变革,这种变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从而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唯物主义。因此,在我们面前摆着一个尖锐的问题:是以三个领域的普遍规律来限制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从现实的内容和需要出发,重新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呢?
普赖斯对科学学的研究对象的规定,为我们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颇有启发性的经验,他把“科学的科学”称作科学学,指出:“研究科学的科学是一个一个产生的,但是,现在表现出许多明显的接近为统一整体的特征,这个统一整体将是比部分的简单总和更大的东西。这个新学科似乎可以叫‘科学、技术、医学等的历史、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方法论等等’。我们称它们为‘科学的科学’比较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术语的重复可以经常提醒,科学要经过全部意义阶段,既要经过前一个词的意义阶段,又要经过后一个词的意义阶段。总之,‘科学描述学’或者‘科学哲理学’这类词看来更不合适,而‘唯科学学’则是一种偶像崇拜的说法,同我们的目的毫无共同之处。”[4]普赖斯的说法,比起“科学学是研究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个定义更加合理些,它说明了科学学的逐渐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告诉人们科学学不是一次完成的,它的理论体系也不是一次封闭的,而是开放的,现今它还在发展过程中,它的分支学科还将不断地产生和完善。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启示:那种用一个严格定义来规定一门科学的传统习惯,到了矫枉过正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应该吸取这个经验,不要以一个严格的定义来限制它,把它封闭起来。
怎样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和内容呢?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往全部哲学的历史发展,它绝不是离开人类知识文明的大道,而是吸取了历史上哲学的一切积极成果,是全部哲学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和内容时,我们不能离开哲学的历史,不能离开历史上哲学的对象和内容的演变。恩格斯在说明这种历史的继承关系时指出:“现代唯物主义,否定的否定,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2000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2000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持久性基础上。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这种世界观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各种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因此,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就是说‘既被克服又被保存’;按其形式来说是被克服了,按其现实的内容来说是被保存了。”[5]
我们应从哲学的这种历史发展中,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和理论内容。
古希腊哲学家曾以世界的本原作为自己的研究任务。最初,人们看到多种多样的事物和现象都是暂存的、易逝的,从而认为一切东西都是派生出来的。但是,如果一切都是派生出来的,那派生一切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关于世界的本原问题和发展问题就是这样提出来的。就是说,在古代哲学的探索中已经有了两个基本原理的萌芽,即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后来的一切哲学,无论它们给自己提出了什么样的具体研究任务,都以不同的方式围绕着这两个原理提出了或肯定或否定的主张,并把这些观点和看法贯穿于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对于这些内容的正确方面的继承,正是对旧哲学“扬弃”的一个重要方面。
应该指出,如果离开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什么是世界的本原”这种提法并不确切。例如,我们若要发问:自然界的本原是什么?人们一定会回答说:物质是自然界的本原。可是,如果像古代的哲学家那样,自然界的本原是水、火、气、原子等,虽然这种回答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但它却是反辩证法的,因为它把物质和物质形态等同起来了。如果像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那样,认为自然界是从某种原始的、绝对不变的实质中产生出来的,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自然界并不是从某种原始物质中产生出来的。如果我们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中来回答世界的本原,说自然界是本原的,意思是说,自然界是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的,并不是承认原始物质的存在,这就是恩格斯在阐述哲学基本问题时所表达的思想。由此可见,对世界的统一和发展的研究,是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决然不能离开哲学基本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对历史上的哲学的这些合理内容,做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把它们保存下来,充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中去。(www.xing528.com)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开放体系。它的研究对象也包含有不同的层次。如果我们站在唯物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立场,研究世界的统一和发展,那么,在这里就可以构成两个基本原理,这就是彼此相互联系的世界统一原理和世界发展原理。世界的统一和世界的发展,涉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一切领域,以及它们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些首先应该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这就是研究对象的第一个层次。对这些问题的研究结果构成范畴的体系,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也就是它的第一个层次的理论内容。
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立场来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各自领域的普遍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任务,由此分别构成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历史观和思维观,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二层次的研究对象和理论内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应用于自然领域、历史领域和思维领域的研究,并不是去建立一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而是去创立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一层次的理论内容,我们可以称它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专业基础理论。
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来研究各个领域中更加具体的哲学问题,这就是应用研究。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研究,二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研究,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任务,这就是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研究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研究,也就是探索实际工作中的哲学问题,例如,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哲学问题等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研究课题。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而更为重要的是,应该大力开展应用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哲学问题。因此,在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时,不应该忽视应用研究的领域,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用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三层次的研究对象和理论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并不是所谓应用哲学),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统一体系。由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十分密切注意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实践的需要,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研究领域,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开放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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