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生育是一件神圣的事,是会死的凡夫身上的不朽的因素。[1]
——柏拉图,《会饮篇》
如果弗洛伊德之精神分析的核心概念是灵魂,而这一概念又在翻译与传播过程中遗失,那么,与这一遗失同时失去而不为我们所知的“灵魂的秘密”,还有什么呢?
在第2章的开始我们曾讲过,弗洛伊德所设想的文本遭到审查与篡改的机制,类似于他所理解的梦的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性”成了“性”本身。然而,“性”这一概念若要成为理解灵魂机制的核心概念,就必须与欧洲社会的文明传统发生关联。在本章里,我们将回到弗洛伊德的“性”这个概念本身,从社会理论的视角来理解它在灵魂中的位置。(www.xing528.com)
弗洛伊德的理论以对于性(sexuality)的认识为基础。他关于人类之性的典范著作,自然是《性学三论》。弗洛伊德在世期间曾多次修改过《性学三论》。这些修改中,最为引人瞩目的部分,当属该书初版十年后,在1915年所添加的关于力比多的前生殖组织部分(pregenital organization of the libido)的讨论。这一点有其渊源:无论其早期关于童年之性的讨论与后期有何不同,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弗洛伊德早在1897年之前就已经将关于性的考察追溯到了童年期。[2]自此之后,弗洛伊德对于人的思考一直都以一种历史的方式进行,采用一种被米尔斯视为社会学中经典的历史分析手法,将“当下”与“开始”以及“未来”并置,共同呈现在一种关于力比多的表征性思考当中。
将弗洛伊德的工作置于更为复杂的思想史乃至文明史情境中,我们发现,从前期到后期,延续着一个明显的思考原则,即单性繁殖原则(the Principle of Parthenogenesis)。虽然这一概念从未在弗洛伊德的工作中完全呈现出来,仅仅间或闪现在诸多作品之中,然而在新近出版的《灵魂的家庭经济学》一书中,作者约翰·奥尼尔坚持认为,这一原则居于弗洛伊德的思想核心[3],是我们深入理解弗洛伊德从爱欲到神圣的社会理论的出发点。简单来说,在弗洛伊德的理论假设之中,单性繁殖原则首先指一种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去性化(desexuality)的努力,其次是指这种去性化努力所代表的人类的单性社会与政治运行原则,而从爱欲到神圣的历程,就是这种运行原则的历史性表达。从现象学还原的角度来说,现代性个体在现代文明之中的诞生,是一种同时需要从精神分析理论和存在主义现象学的角度去理解的运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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