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晚期,随着镶嵌玻璃珠的数量迅速增长,一些典型中国风格的玻璃制品也随之诞生,其中以玻璃璧、玻璃剑饰和玻璃印章最具特色。这些玻璃制品相对集中出土在以湖南长沙为中心的战国中晚期墓葬中。
(一)玻璃璧
目前出土的战国时期的玻璃璧,除安徽省有少量出土、福建闽侯出土1件之外,几乎全部出现在湖南地区,其中又以长沙地区占绝大多数。湖南各地战国楚墓中出土的玻璃璧已达120余件,其中长沙80余件、资兴19件、衡阳9件、常德7件、湘乡5件、益阳2件、郴州1件。
玻璃璧的形状非常简单,都是圆形扁平体,中间部位有一圆孔。玻璃璧的颜色有浅绿、乳白、米黄、深绿等多种,其中以浅绿色的最多,乳白和米黄者次之,深绿者最少。玻璃璧内含密集的小气泡,呈半透明或不透明状态。据湖南战国楚墓中出土的57件玻璃璧统计,其直径最小的为6.5厘米,最大的达14.1厘米,大多数在7.9~9.4厘米;璧的厚度最薄的为0.2厘米,最厚的为0.45厘米,一般在0.25~0.35厘米;其重量最轻的是28克,最重的是225克,一般重40~60克。
玻璃璧用模制铸造成形。正面有纹饰,反面粗涩无光,可能是用单范铸成。日本学者由水常雄认为,中国战国时期的玻璃璧是将固态玻璃料研磨成小颗粒,填满耐火材料制成的单范中,再将填满玻璃料的单范放到炉中加热使料熔化,等玻璃冷却后将范与璧脱离,玻璃璧的毛坯再稍打磨加工,玻璃璧就制作成功了。
玻璃璧的纹饰比较简单,只有谷纹和云纹两种,以谷纹为多。所谓谷纹,就是璧的表面布满密集的小乳钉纹饰,按斜线排列,根据小乳钉的疏密程度,谷纹有多少、粗细之分,最少的有5圈纹饰,最多的有8圈,一般是6圈。云纹与战国时期漆器、铜器上的云纹相似,呈单线条的蝌蚪形。
玻璃璧诞生于战国中期。璧是中国独有的器型,是中国传统的重要器物之一,从新石器晚期至汉代,用玉璧随葬一直连绵不断。中国古文献上对璧有很多记载。成书于战国时代的《周礼·大宗伯》中有“以苍璧礼天”之说,说明璧是一种“礼仪”用器。《周礼·典瑞》中有“子执谷璧”的记载,“谷璧”可能就是指谷纹璧。
战国时期的玻璃璧,不论是器型、颜色、纹饰都与玉璧相似,说明玻璃璧是作为玉璧的仿制品出现的。从湖南出土战国玻璃璧的墓葬等级来看,没有七鼎的诸侯墓和五鼎的大夫墓,而都出土在小型的“士”和“平民”的墓中。战国时,人们视玉璧为宝物,并以玉璧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一般的人不容易得到玉,因此,我国刚刚诞生的玻璃业就开始努力仿制玉质的玻璃璧,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战国时期的玻璃璧均属于用氧化铅和氧化钡做助熔剂的铅钡玻璃,与战国中晚期大量的镶嵌玻璃珠的玻璃成分一致,可以肯定是在中国利用当地原料制成的,属于中国自制玻璃。
(二)玻璃剑饰
中国古代盛行佩剑之风,尤其是战国和汉代,凡是有点地位的男子,几乎都佩剑。《后汉书·舆服志》刘昭注:“自天子至于庶人,咸皆带剑。”考古发现,一些规模较大的战国男性墓中,大多有剑随葬。汉画像石、画像砖、帛画、壁画上,多有佩剑的男子形象。当时,剑除了作战和防卫之外,主要还有显示身份和威仪的作用,所以特别重视剑的装饰。根据战国汉代文献记载,当时剑的装饰材料,主要是玉、金、银、珠、绿松石、玻璃、玳瑁等贵重物品。《西京杂记》卷一记载,汉“高祖斩蛇剑,剑上有七彩珠、九华玉以为饰,杂厕五色琉璃为剑匣”。剑匣就是剑鞘,琉璃就是玻璃。《晋书·舆服志》记载:“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晋世始代之以木。贵者犹用玉首,贱者亦用蚌、金、银、玳瑁为饰。”以玉作剑饰为最珍贵。但是,玉在中国古代实在太珍贵了,供不应求,所以只好人工造玉,以补其不足。东汉王充《论衡·率性篇》记载:“消炼五石,作五色之玉。”所谓“五色之玉”,就是仿玉玻璃。人们制造玻璃时,有意加进含铅和钡的矿石,使其产生一定的混浊,呈不透明或半透明,以取得玉的外观效果。
战国中晚期的玻璃剑饰比较集中地出土于湖南长沙、湘乡等地的墓葬中。玻璃剑饰有剑首、剑珥和剑珌三种。剑首是剑柄顶端装饰;剑饵又名剑璏,是置于剑鞘中部稍靠近剑格处,用于穿带佩剑用的;剑珌是剑鞘末端的装饰品。
1.玻璃剑首
玻璃剑首直径一般在4.5厘米左右,厚为0.4~0.5厘米。均呈圆饼状,中心稍凹。下有凸起的小柱状物,以使其与剑基相接。颜色有浅绿色、米黄色、乳白色、黄绿色等几种。玻璃剑首根据纹饰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为谷纹,即表面布满按斜线排列密集的小乳钉纹。湖南长沙左家塘15号战国中期墓出土1件,米黄色,圆饼状,直径4.2厘米、厚0.5厘米。正面中央有直径1厘米左右的凹圆形,凹圆外周围饰四圈谷纹。背面无纹饰,中有小柱,可与剑柄相接。台湾台北历史博物馆收藏1件,圆饼形,直径4.5厘米。饰谷纹。颜色青白,剔透明亮。时代为战国晚期。
第二种为中心饰细线柿蒂纹,外围饰弦纹和谷纹。湖南长沙东塘11号战国墓出土1件,绿色,似碧玉。背面有短圆柱,可以与剑柄相接。湖南长沙下大垅19号战国墓出土1件,直径4.5厘米。内区同心圆纹、柿蒂纹,外区三圈谷纹。豆青色。湖南长沙左家公山7号战国墓出土1件,直径4.7厘米。内区中央有稍凸起的圆饼形,内区柿蒂纹,外区三圈谷纹。米黄色。湖南长沙南门外白沙2号战国墓出土1件,直径4.5、厚0.4厘米。面中心有谷粒纹一颗,和同心圆纹两周以及柿蒂纹组成内区纹饰,外区三圈谷纹。青黄色。湖南长沙杨家山铁路工地1号战国晚期墓出土1件,直径4.7厘米。正面中央铸接一块深绿色圆饼玻璃。内区饰柿蒂纹,外区饰三圈谷纹。乳白色。湖南长沙燕山街战国墓出土1件,直径4.5、厚1.2厘米。圆饼形,内区饰柿蒂纹,外区饰谷纹。表面光滑,有玻璃光泽。颜色黄绿。
第三种为柿蒂纹和蟠螭纹的组合。湖南长沙黑石渡5号战国墓出土1件,浅绿色,圆饼形,直径4.6、厚0.4厘米。正面从边沿向中心逐渐低凹,背面有短圆柱,以便与剑柄相连接。内区为同心圆纹和柿蒂纹,外区为左右相对两条螭纹。螭作浮雕式,凸出表面,蜿蜒奔驰,凌厉而豪迈,动感极强,形象生动,艺术性很高。
2.玻璃剑珥
玻璃剑珥长6.2~10.2厘米,宽1.5~2厘米,厚1.1~1.4厘米。多为长方形板状,面微拱,两端出檐,大多向下微卷,板下有长方形扁穿孔,用以穿带。颜色有浅绿、米黄和乳白色等几种。常见纹饰有以下几种:谷纹、云纹、兽面纹、蟠螭纹、谷纹与云纹的组合、兽面纹与谷纹的组合、几何纹等。
(1)谷纹。湖南长沙九尾冲水泥电杆厂3号战国中期墓出土1件,长6.7厘米、宽1.9厘米、高1.2厘米。一端长檐,一端短檐,均内卷,面微拱,稍呈弧形,饰谷纹横排5行,每行20颗。豆青色,有玻璃光泽,但不透明。湖南湘乡市椅子山9号战国墓出土1件,纹饰形制与前述九尾冲出土相同,似为同一作坊的产品。(www.xing528.com)
(2)云纹。台湾台北历史博物馆藏1件,长6.5厘米,面饰阴刻卷云纹,颜色乳白中略带黄绿色,极似玉质。面微拱,长檐和短檐均内卷。年代为战国。
(3)兽面纹。在短檐一端的正面饰兽面,双目大瞪,肃目而视。兽面纹下面,装饰或谷纹、或云纹、或勾连云纹。这种兽面纹是玻璃剑珥所独有的纹饰。湖南长沙左家塘4号战国晚期墓出土1件,长10.2厘米。已断裂,虾仁色。面微拱,长檐、短檐均内卷,面两边有凸栏。长檐面饰谷纹。短檐一端饰兽面纹,长鼻,双目圆瞪,张口,既像兽面,又像人面,似兽非兽,似人非人,令人遐想。台湾台北历史博物馆藏此类玻璃珥多件,一件青白色,长10.5厘米、宽1.8厘米、高1.3厘米;一件乳白色中透嫩黄,兽面除眉、目、鼻、口外,还有胡须。
(4)蟠螭纹。湖南长沙下大垅19号战国墓出土1件,长6厘米、宽2厘米、高1.2厘米。面饰浅浮雕式长螭一条,爬行呈S形,头回首至珥中部,正面对人,形象非常生动。颜色为乳白中透浅黄绿色。湖南长沙杨家山玻璃厂33号战国墓出土1件,长檐残缺,残长8.5厘米、宽2厘米、高1.3厘米。面两边有凸栏,饰浮雕式长螭一条。浅黄色。湖南长沙杨家山铁路工地1号战国晚期墓出土1件,长10.3厘米。一端长檐,一端短檐,均向内微卷,边有凸栏。面饰浮雕式长螭一条。螭抬头,扭动身躯爬行,摆尾,体态矫捷,动感极强,艺术性很高。颜色乳白中透浅绿。另外,湖南衡阳苗圃39号战国墓出土1件,面饰蟠螭一条,长短檐平直不内卷。
3.玻璃剑珌
玻璃剑珌出土的数量少于剑首和剑珥,为浅绿色或米黄色,平面近梯形,横断面为棱形或椭圆形,纹饰一般为谷纹。湖南益阳赫山庙桃花仑战国晚期墓出土1件,已残,米黄色,断面作橄榄形,面呈梯形,两面均饰谷纹。
玻璃剑饰的制作方法与玻璃璧一样,也是模制铸造成形,但比制璧的工艺复杂。如剑珥上的穿孔,恐怕单范是不行的。傅举有先生认为,玻璃剑饰的制造方法,是采用中国古代传统的青铜工艺的浇铸模压法,第一步先制一个模子,一般是泥范;第二步是备料,主要原料是石英砂、方铅矿、重晶石、硝或硝石;第三步是将原料放入坩埚内高温熔化;第四步是将玻璃液浇入泥范中,最后盖上一块泥范压模。目前发现的玻璃剑饰,多数是一次铸成后,就不再加工。但也有少数在铸成的剑饰上,还要像玉器那样进行琢磨。
战国中晚期玻璃剑饰是作为玉剑饰的代用品出现的,其颜色、器型都与玉剑饰相似。有人认为屈原《楚辞》中有关于战国玻璃具剑的记载,如《离骚》:“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九章》:“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史树青先生认为“陆离”就是琉璃,即玻璃。玻璃比玉有更明亮的光辉。
(三)玻璃印章
战国中晚期的玻璃印章出土不多,目前共有3枚。1枚出土于战国中期的长沙左家塘41号墓,高0.8厘米。印面正方形,边长0.9厘米。印面上刻有“中身”二字。绿色,半透明。另外2枚出土于四川犍为战国晚期墓葬,为乳黄色圆面印,背有管状钮或鹰嘴形钮,印面为四叶纹或花蒂纹。此外,湖南省博物馆收藏1枚浅黄色玻璃印,印面方形,边长为0.95厘米。
印章的印面为方形或圆形,也是中国的特有风格。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印章也很流行,形状多为圆柱形,但印面是刻在圆柱上滚动一周才能印出纹饰或文字。中国的印章起源也很早。《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已有关于使用印章的记载。传世的和发掘出土的战国时期的印章数量已达6 000余方,以铜质居多。其次为玉质。玻璃印章的出现也可以看作是玉印章的代用品。
(四)作为镶嵌物的玻璃饰品
将玻璃镶嵌在其他材料的器物上作为装饰,自春秋末期玻璃刚刚出现的时候就采用了。例如著名的越王勾践剑和吴王夫差剑都镶嵌了玻璃。当时还是将玻璃作为单色玉石装饰铜器。战国中期,中国开始制作镶嵌玻璃珠,这种五颜六色的玻璃装饰效果,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开始生产装饰性的玻璃饰板,并将其镶嵌到其他材料的器物上。
河南辉县固围村5号墓出土的包金镶玉银带钩,主体材料是银,银的外表包金,带钩上镶嵌有3个白玉璧作为装饰,在玉璧的中间孔的部分,镶嵌着数件玻璃蜻蜓眼,发掘时只保存了其中3件。玻璃蜻蜓眼与战国中期大量的国产玻璃一样,是铅钡玻璃。
河南洛阳金村东周王室墓出土几件镶嵌玻璃的铜器。一件为背面镶嵌玉和玻璃板的铜镜,现存美国哈佛大学赛可勒博物馆。铜镜直径12.2厘米,背面镶嵌着两块软玉环,在两块玉环之间镶嵌着一块玻璃环,玻璃环上又嵌有蓝白相间的梅花纹和偏心圆纹。在铜镜背面中心钮的部位又嵌入一块球冠状的玻璃蜻蜓眼,以深蓝色玻璃为底色,嵌入蓝白相间的同心圆和偏心圆。另一件器物是陶盘,直径为6.1厘米,在盘内中心镶嵌着一枚球冠形的玻璃蜻蜓眼,现存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皇家博物馆。战国时期的铜车具非常考究,有些贵族墓葬出土的错金银的铜车具上也镶嵌有玻璃蜻蜓眼。
用天然宝石镶嵌在其他材料的器物上作为装饰,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春秋战国时期镶嵌工艺更为发达,玻璃蜻蜓眼在众多玉石镶嵌物中起着画龙点睛的效果。
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玻璃的名称,有的学者根据音韵学,推测战国时期“陆离”一词是汉代“流离”的转音,因此“陆离”可能是战国时期玻璃的名称。这种推测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战国时期的文献记载中有一些资料可能与玻璃有关。《穆天子传》卷四:“天子升于采石之山,于是取采石焉。天子使重之民铸以成器于黑水之上,器服物佩好无疆。”虽然我们不能肯定秦穆公采石铸器就是制作玻璃器,但根据战国中晚期中国新出现的玻璃制造业推测,这条史料也有可能是指铸造玻璃器。《战国策·楚策》记载秦国派张仪说服了楚怀王,“仍遣使车百乘,献鸡骇之犀、夜光之璧于秦王”。鸡骇是指一种印度的犀牛,后代指犀角。鲍彪注引葛洪《抱朴子》:“通天犀中有一白理如丝,置米其上以饲,鸡见之惊,故名‘骇鸡犀’。”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战国策二》: “鸡骇之犀,当为骇鸡之犀。”晋傅咸《序》:“世称鸡骇之犀。闻之父常侍曰: ‘犀之美者有光,鸡见影而惊,故曰骇鸡。’”至于“夜光之璧”到底是指什么,目前还难以确定,湖南境内缺乏玉石资源,而在战国时期湖南长沙附近玻璃璧的数量明显多于其他地区。因此,“夜光之璧”有可能是指玻璃璧。
总之,春秋末战国初,西亚的玻璃由中亚游牧民族作为贸易品输入到中国中原地区。战国中晚期,中国已经能够自主制造外观上与西亚相似,而成分又完全不同的玻璃。而且,这种受西亚影响新建立起来的玻璃业很快就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相融合,生产玉的仿制品。这说明玻璃业在当时已具备了在中国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最迟到战国时期,玻璃已在中国扎下根来,在以后的发展中,虽然还不断受到西方技术的影响,但都是在战国时期玻璃基础上的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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