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汽车租赁始于1989 年,为了迎合1990年亚运会外国记者及相关人士对交通便捷、机动、私密性的要求,1989 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北京福斯特汽车租赁公司。此后的十年间,一些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汽车租赁企业陆续成立,如首汽租赁、上海安吉汽车租赁等,但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多数企业是公交、旅游、出租和融资租赁行业派生出来的。这个阶段可以称为我国汽车租赁的起步阶段。当时,汽车租赁完全是市场化运作,没有相应的法规规章。
第二阶段是1998 年至2004 年的纳入行政许可管理阶段。1998年4 月,交通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实施《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将我国汽车租赁业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对汽车租赁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这个规定虽然对当时汽车租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把汽车租赁业按道路运输业的办法管理,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汽车租赁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第三阶段是2005 年至2010 年的市场放开阶段。2004 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国家取消了对汽车租赁的行政许可,交通部随之退出管理,各省市陆续放开了汽车租赁市场。此后,全国中小汽车租赁企业迅猛增加,汽车租赁业快速发展。此阶段,汽车租赁业处于无头管理的真空地带,造成汽车租赁市场秩序混乱、盲目发展、无序竞争,影响了汽车租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www.xing528.com)
第四阶段是2011 年至今的回归管理阶段。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明确汽车租赁业归交通运输部门管理。2011 年4 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汽车租赁行业重新走上统一管理的轨道,这对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发展无疑有促进作用。之后,为了加强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一些省市制定了相应的规定或办法,有的实行行政许可,有的实行备案制。由于各省市对汽车租赁的定位不同,管理规定的差异性也很大,不利于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很重视,拟将汽车租赁业管理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把《汽车租赁管理规定》作为配套规章。
当前,随着我国公务车改革政策的落地以及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等国内一线城市的汽车限购政策,目前中国汽车租赁行业已经进入多元化的高速发展阶段,日益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国租赁车拥有量达30 万辆,每年约增长20 % ;二是已成为新兴的消费模式,租车出行是一种时尚,如旅游、商务、重大社会活动、婚车等;三是汽车租赁业正在向中小城市、乡镇发展;四是市场竞争加剧,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很多;五是汽车租赁业正逐渐向规模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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