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初中语文教学中审美鉴赏与创造素养实践现状可以归纳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意识淡薄
概念的模糊与混淆,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什么是审美鉴赏?什么是审美创造?目前对于审美鉴赏与创造的概念很多教师尚不够明确,这方面的教学经验更是少之又少。不少语文课,看上去很注重美的熏陶,却并不是语文的“美”,而是教师过分依赖多媒体技术——用PPT或者视频、音频营造气氛,渲染“美”的效果。教学中使用的技术不断升级,而基于语言文字的语文审美体验和审美感受并不多,审美欣赏和审美评价的活动也偏少,当然更缺少审美创造。因此,目前的语文教学环境中,教师对学生是否进行了真正的审美鉴赏素养的培养,培养达到什么程度,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教师缺席
审美鉴赏与创造应当是一个多方协作的过程。语文教师在此过程中应当扮演引导者、组织者的角色,不能剥夺学生的审美主体地位,但更不能缺席。反观现在的教学,教师在课堂上要么不教(只教考试知识),要么不管,不干涉、不引导,在审美活动中常处于“失语”状态。比如在诵读文本时,教师可以多范读,用此方式感染学生,引导学生进入文本情境。但很多教师省略这一环节,单纯让学生读,而且形式单一。很多时候朗读的目的,也无非是“读准字音”。(www.xing528.com)
(三)目标含混
审美鉴赏力培养包括对学生审美感受力、审美理解力、审美欣赏力和审美创造力的培养。有的教师把对学生的审美鉴赏力培养单纯地等同于对学生审美理解力或审美欣赏力的培养,忽略审美感受力和审美创造力的培养。
(四)浮于表面
大多数初中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是以中考为指向的,中考考什么,课堂就教什么。中考不涉及的内容,课堂上就不讲授。对于文本,学生都有个性化的感悟和解读,教学应当重视学生个性化的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实际教学中,教师为赶进度、抓成绩,常常不愿花时间带着学生深入品味欣赏文本。教师把更多时间用在分析解读文本上,将文本“肢解”,甚至把揉碎、嚼烂的结论灌输给学生,学生审美感知和体验的机会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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