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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金融犯罪论揭示罪与非罪的界限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这里主要是划清集资诈骗罪与一般集资纠纷的界限。它们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纠纷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则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后者要求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而前者在数额较大时就构成犯罪,显然集资诈骗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金融犯罪论揭示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这里主要是划清集资诈骗罪与一般集资纠纷的界限。集资纠纷是指企业或法人作为集资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内容向社会和公众筹集资金,由于集资方片面夸大了投资回报的条件,后因客观原因无力及时按照约定条件返还集资款及红利,从而引起的纠纷。它与集资诈骗罪由于在客观上都存在不归还集资款或利息、红利的事实,都有一定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编造谎言的成分,因此,二者容易混淆。它们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纠纷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则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必然要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能够表明某种主观心理状态的客观行为越多、越全面,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就越明显。

(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www.xing528.com)

1.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是:①犯罪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在于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后者则不具有这一目的。②犯罪行为不同。前者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而后者则不以使用诈骗手段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③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复杂客体,而后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尽管在有些情况下,非法吸收存款可能由于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不能兑现,甚至给公众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这种损失与侵犯财产所有权是有区别的。④犯罪对象不尽相同。后者的对象是公众的资金,而前者的对象不仅包括公众资金,还包括其他企业、单位的资金。

2.集资诈骗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界限。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公司法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有:①主观方面不同。前者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后者只要求具有非法集资的目的。②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用欺骗手段非法集资;而后者表现为擅自发行,即一是发行公司的擅自发行行为或私自发行或超限额发行,二是承销机构擅自发行的行为。③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而后者侵犯的是国家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④定罪起点不同。后者要求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而前者在数额较大时就构成犯罪,显然集资诈骗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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