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外汇管理秩序。其犯罪对象是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及其他外汇资产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以及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经海关签发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证明,是正常渠道进口货物的有效凭证;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是外汇管理部门核准购买外汇及外汇额度的批准文件,有关企业或个人凭上述凭证和单据可以到指定外汇银行购买规定额度的外汇。因此,上述凭证和单据就成为犯罪分子伪造、变造的对象。由于海关报关单在售付汇环节中居于核心地位,而且数量大、金额大、核查难度大,因此,它也成为犯罪分子伪造、变造的主要对象。假报关单的造假手法花样翻新,有的粗制滥造,造假痕迹明显,也有的高度仿真,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伪造、变造报关单的主要手法有:①改写。如在一张真的报关单上,改动其中一项商品的记录数据,在原数量“4600公斤”前边加上“48”,就变成了“484600公斤”。除改动项目外,报关单的其他项目与海关数据库记录一致,这种造假手法极其隐蔽,海关只有通过统计数据库,逐项核对,才能识破其伎俩。②复制。即比照合法的报关单再打印一份或多份报关单,复制单上的数据与海关电脑中储存的数据完全相同,而报关单上的印章、印油、防伪标签大都是伪造的。③移花接木。即将小金额报关单上的防伪标签撕下,贴到大金额报关单上,价值1 万元人民币的报关单,身价可以扶摇直上数十万美金的高价。
(2)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这种行为方式使用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都是真实的,不是伪造或变造的。根据规定,上述凭证和单据在购汇时只能使用一次,而不能重复使用。有些犯罪分子就利用异地购付汇业务中售汇银行核查不便等情况重复使用上述凭证或单据骗购外汇。(www.xing528.com)
(3)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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