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76条第1款对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了三档刑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严重情节”,通常是指下列情形:①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手段恶劣的;②屡教不改的;③将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违法活动的;④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储户造成重大损失的;⑤其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秩序的情形。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www.xing528.com)
根据2010 年11 月22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 条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 人以上的;③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176 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①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 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 人以上的;③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 万元以上的;④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
刑法第176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176条第3款规定,在提起公诉前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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