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社会工作介入特殊教育的专业化过程中,理论与实务的整合应该以社会工作以及特殊教育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张如杏,2006)。本部分的文献围绕社会生态理论以及残障理论中的社会模式,残障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研究是目前我国研究的薄弱之处(奚从清,2012),本研究尝试做出一点探索。残障人士的社会权利(包括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工作权等)往往因为贫穷、社会隔离、社会排斥、歧视等受到侵害或限制(谢琼,2011)。也因为如此,增权(empowerment,又译作赋权等)理论常常被应用于包括残障人士在内的弱势群体研究,改变残障者的无权状态实施增权的主体与策略是多元的(陈树强,2003;范斌,2004;潘利营,2009;庞文,2011)。赋权的视角意识到了矛盾的解决必须以人与环境的协调为行动的落脚点,造成案主困境的,既有结构性的问题,也有个人的问题,但绝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然而,实务过程中的赋权理论过于注重挖掘案主潜能,注重个人问题,而不是直接的环境本身。
在本研究中,我们采纳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将社会排斥场域中的各个行动者视为相互嵌套的系统。本文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要解决特殊学生所面临的班级社会排斥悖论——每个行动者都有合理的行动理由但都不充分,就要从整体上改变班级社会生态,要求行动者共同采取行动改变,而非仅仅集中于特定的案主(往往是特殊学生及其家长)。采用社会工作中的生态系统理论,基于以下缘由。
首先,从宏观社会工作实务来说,笔者更接受将社会工作视作一个推动人和环境适应性平衡的专业和职业(顾东辉,2006)作为其基本品性。生态系统理论强调社会工作所面临的案主问题是更广泛的社会问题,运用社会生态学分析案主的需求以及干预策略。该模式在“社会工作干预的重点可能在于人或环境,抑或两者。社会工作者的目标是提高或修复人的心理社会功能,或是改变阻碍人与环境互利互动的有害社会条件”(莫拉莱斯、谢弗,2008:191)。这与我们的社会工作实践理念具有内在的一致性。(www.xing528.com)
其次,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人与环境的适应性平衡,而特殊学生的出现打破了班级的环境平衡,环境的改变影响了案主行为及关系的平衡。与残障观的社会模式相一致,不仅仅是问题学生的个人麻烦,病残伤害现象的本质是“社会问题与社会风险”,而非错误的“个人倒霉与个人麻烦”(刘继同、左芙蓉,2011)。因此,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中的社会工作干预策略,与残障理论中的社会模式具有亲和性。在描述残障的不同范式中,医疗模式基于病理分析,残疾人所经受的问题是他们自身伤残的直接结果,借助于专家力量通过康复计划以及心理调整使残疾人适应残疾后的特殊条件。而社会模式认为残障是一种由社会所建构出来的范畴:不是个体的损伤导致残障,残障并不是个体物理意义、感知意义或者认知意义上功能性的困难,残障是由于社会安排所设置的行动障碍导致的一种结果,消除残障的重点在于改变社会环境。(梅运彬、王国英,2008;奥利弗、萨佩,2009;王国羽等,2012;苏峰山,2014)虽然社会模式不是单一的理论,但在看待障碍方面,都接受障碍的消除离不开对环境的干预。社会工作的社会生态理论与特殊教育中的社会模式残障观,是实现特殊教育社会工作实务过程整合的理论基础。
最后,在消除残障群体的社会排斥方面,伴随着残障观的演变,尤其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通过以来,各国的具体行动既有观念上的改变也有采取政策的干预(梅运彬、王国英,2008)。公约要求社会在消除歧视、社会排斥方面承担积极的义务,残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权利议题,在解决班级社会排斥的问题上,绝不可以化约为特殊学生来承担的医学问题或者社会福利问题。因此,社会干预应该避免过于倚重心理学、医学的个体化倾向,而是多层面的干预(莫拉莱斯、谢弗,2008:306-310)。我国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保障残障群体受教育权,这种融合教育的实践理念,恰恰基于教育环境的无差别以及相互影响。所以,无论是随班就读安置形式下的学生还是班级中新出现的特殊学生,都绝不仅仅是“只是添一张课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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