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教班、辅读学校和送教上门的鉴定与安置
第一,5月新生报名,审核材料。该流程与新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在每年全市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报名就读一年级的各类特殊学生,到区特教中心进行报名(中重度和多重障碍儿童持相关残疾证明材料直接到区辅读学校报名)。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残障类型医学诊断书、残疾证等材料,区特教中心进行相关材料审核。核实后,符合这三类招生条件的学生家长填写《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意见表》,家长在“安置意见申请”一栏中明确提出入学安置意愿申请。
第二,6月入学前残疾诊断与健康评估。区特教中心组织提出这三类安置需求的学生全程参加“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各类残疾诊断与初步评估—健康检查—全面健康医学评估”三个环节,由市级专家组、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相关人员和学生家长共同商议,根据残疾类别与程度、健康检查结果及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的入学前健康医学评估,提出个性化的疾病治疗、康复和卫生保健、教育和入学安置的书面指导意见。
第三,8月确认安置。8月下旬,市儿童保健所将特殊儿童残疾诊断、健康检查情况和市级专家组的入学健康医学评估意见反馈给区特教中心,以此作为我区对特殊儿童入学安置的依据,并存档为特殊儿童入学后的个人健康档案。同时,区特教中心也为每位一年级新生在招生平台上做好“特教流转”,进行合理安置。
第四,9月学校制定个别化教育、康复和保健计划。三类安置形式的学校将新生进行入编、入班等教学安置,将新生信息上报至市特殊教育信息平台,并根据市级专家评估意见制定个别化教育、康复和保健计划等工作。
第五,9月开始全年提供特殊儿童入学咨询。区特教中心配合三类安置学校跟踪特殊儿童入学后的适应情况,并按需提供学校和家庭咨询服务。
(二)随班就读的鉴定与安置
第一,9月至12月疑似对象筛查摸底。每学年开始的三个月,开展普通学校疑似特殊学生的申报工作。普通学校教师和家长根据日常观察发现疑似对象,家校协商一致后,填报《特殊儿童摸底情况表》。(www.xing528.com)
第二,12月至次年2月组织二至四年级智力障碍疑似对象检测。经区特教中心对疑似对象进行教育评估后,由家长带领学生到定点医院检测。其中,智力障碍学生在区特教中心教育评估后,由中心向学校发放智力检测通知,家长按时间节点自行带领学生到定点医院进行智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检测,完成检测后将结果报告上交给区特教中心;其他障碍类型学生,可通过提交残疾证、阳光宝宝卡和医院诊断直接安置为随班就读。
第三,6月召开区特殊学生“两委会”会议。“两委会”是指区域邀请市级儿童医学各领域的专家、市级特教专家、区教育相关行政人员、区残联相关行政人员和区特教专业人员等医学和教育两方专家,成立“虹口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安置委员会”和“虹口区特殊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两委会”成员以意见会为沟通平台,对所有申报学生进行资料审核,根据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和残疾儿童家校实际表现进行整体评估,提出随班就读或特教班、辅读学校、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意见。同时,专家也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对家长与教师提出教育康复建议,最终与家长确认安置形式,在《上海市特殊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以下简称《安置意见表》)上签名。
第四,6月底发放认定通知书。区特教中心结合“两委会”建议和家长意见,对符合标准的对象予以认定,向学校发出特殊学生认定通知书。
第五,9月学校安置特殊学生。各类安置学校根据《安置意见表》和认定通知接受学生并予以相应安置,建立特殊学生学籍档案,填写《特殊学生登记卡》。
第六,12月至后年2月组织智力障碍随班就读学生复测。向初测满2年的智力障碍随班就读学生发出《(复测)告家长书》。家长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带领前往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提交至学校和区特教中心。
第七,6月重新调整安置形式。“两委会”根据复测结果和家长意见,提出重新选择安置形式的建议,区特教中心向学校发出重新认定的通知书。学校根据通知调整安置形式,继续随班就读或不再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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