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与安置”在“四环节”工作中处于第一环节,是所有医教结合教育康复服务工作的起始点,分为“鉴定”与“安置”两项核心工作。鉴定,指根据多元评量的原则,参照指定市级检测医院的医学检测,依学生的个别状况,采取标准化评量、直接观察、访谈等多种方式搜集个案数据及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为其残障类型及残疾程度进行定性。在实践中,分为“初筛”和“鉴定”两个步骤进行;安置,指依据鉴定与评量信息,按其残疾类别与程度、身心发育状况,以及相关疾病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行适切的教育安置。我区的特殊教育安置形式有随班就读、特教班、辅读学校和送教上门四种。
“鉴定与安置”是后续所有特殊教育支援的前提保障,决定了如何为特殊学生提供最适合的安置环境,以及如何构建适宜的“最小限制环境”。本环节依据不同安置形式特点形成两套工作流程:特教班、辅读学校和送教上门严格按照并配合市级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安置、教育和康复管理一体化工作;而随班就读具有分散、随机、隐蔽、复杂的特点,鉴定与安置工作难度更大。为此,针对随班就读,我区在市级规定的流程上又增加了疑似对象筛查工作,攻克这一难关。
在普通学校开展安置前特殊教育疑似对象的观察与评估研究较为空白,是特殊教育鉴定与安置的难点所在。疑似对象筛查是指在鉴定与安置之前,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后简称为区特教中心)与疑似对象所在学校合作开展观察评估,形成一套参与人员多元、信息搜集全面、操作流程规范的普通学校疑似对象观察与评估工作体系,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疑似对象评估与介入工作方面取得了突破。表1为疑似对象筛查时所涉及的相关评估工具。
表1 疑似对象筛查观察与评估工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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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多元化的评估人员和工具,规范化的评估流程也为这一难点工作的突破提供了保障(见图1)。这一创新举措使得学校和家长更深入地了解和关注到特殊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使其获得专业支持,降低焦虑感。同时,这项工作为安置后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制定作了重要铺垫。
图1 疑似对象筛查工作流程
“鉴定与安置”环节集中体现了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理念。医学起到诊断、鉴定作用,其结果直接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安置起到决定性作用,是安置的主要依据;而教育则起到管理、组织协调等作用。在实践中,我区有效整合利用市区两级卫生和教育等部门资源,包含市卫生局、区卫生局、市儿童保健所和相关医疗机构,以及市教委、区教育局、区特教中心、区辅读学校和各普通学校等,两方共同参与把关,保障特殊学生鉴定与安置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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