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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制度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实现国家治理,离不开多元化的治理主体。财政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对政府间事权的划分作出明确规定在财政学理论上,政府履行职能的权力被称为事权,政府的支出事权即政府履行其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职权。基于此,有必要重点解决民生类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事权分担问题,并将之纳入财政收支划分法律体系中,通过法治手段加以解决。

财政分权制度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要实现国家治理,离不开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如果说财政立宪旨在为确定国家与市场的边界提供一般性规则,那么财政分权制度就重在解决不同层级的政府内部如何分权的问题。所谓财政分权就是解决一国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划分不同级次间政府收支范围并配置相应权限的基本制度。财政分权是建立权责明晰的政府主体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支撑。而治理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参与者之间权责模糊,甚至责任缺失。财政分权制度通过构建拥有不同收支权限的政府主体体系,明晰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为推动国家治理的实现创造条件。

财政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对政府间事权的划分作出明确规定

财政学理论上,政府履行职能的权力被称为事权,政府的支出事权即政府履行其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职权。目前,政府间支出事权划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在政府间恰当地划分民生保障责任,明确界定适宜于由中央政府、地方各层级政府分别承担及共同承担的民生事权范围。相对于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一般公共产品而言,直接关乎公众民生的公共产品具有特殊性。前者基于其受众范围的广泛性、受益标准的非排他性、受益程度的无差别性等特点而可确定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后者则更偏向于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竞争性和排他性特点,在事权划分上既存在实行较高程度的集权模式的必要性,亦存在实行较高程度的分权模式的合理理由。基于此,有必要重点解决民生类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事权分担问题,并将之纳入财政收支划分法律体系中,通过法治手段加以解决。具体而言,具有更强的收入分配性质、需要全国统一标准、涉及普遍性生活质量问题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障被纳入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对地方社区居民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卫生、住宅等事权交由层级较低的政府承担;教育一般作为各级财政共同承担的支出项目。(www.xing528.com)

2.构建地方政府事权自主的法律保障机制

事权自主是财政自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自主安排预算支出、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但在实践中往往因地方财力配备不足、上级政府不正当地干涉以及履行职责过程中相关法律依据缺失的问题而受到影响,从而陷入“上级挤下级、下级求上级”的恶性循环的怪圈,导致事权划分失去意义。因此,构建地方政府事权自主的法律保障机制,对于确保法律规定的事权划分格局真正付诸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机制包括的内容有:基层政府财力配备机制,扩大基层财政的收入来源,规范地方税与地方债;上级政府非正当干涉行为的约束机制,事权划分一旦确定,应当保持其一定时期的稳定性,避免因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非正当干涉额外增加下级政府的事权负担,确保事权调整的正当性,确定事权调整的权力和程序;事权行使中的授权机制,赋予地方在事权行使过程中的自主权,为地方因地制宜地组织公共服务供给与进行地方制度创新提供必要的法律授权;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细化财政转移支付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支付程序、支付额度标准、管理机构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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