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决策的核心内容是进行预算收支的安排。对这种安排正当性的追问,主要不是看它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而是看该决策是否合乎受其影响的公众对于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判断。将这种主观偏好反映在决策过程中并影响决策结果的途径就是公众参与。
在传统意义上,判断公共决策正当性的标准有两种理论,分别是“传送带理论”和“专家理性理论”。前者认为公共决策的正当性来源于议会机关的授权,通过授权将民主代议机关的正当性“传送”给行政机关;后者认为公共决策的正当性来源于专家拥有的技术理性,只有拥有大量信息和专业知识的行政机关才能胜任日益复杂的规制任务。这两种理论都排斥了公众参与。而事实证明它们均不具有充分的解释力。依赖于通往议会机关的“传送带”的决策模式与实际状态并不吻合,因为行政机关常常充当自己的立法者进行自我“授权”;一味信奉专家理性也并不能确保决策为公众接受,因为在某些涉及价值偏好和目标选择的决策情境中,局限于价值无涉的手段选择与技术分析可能背离决策初衷。(www.xing528.com)
“传送带理论”和“专家理性理论”也一度成为指导财政决策的基本依据:一方面,预算民主、税收法定等财政法治原则试图在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建立“传送带”,由此确立了由行政机关负责预算编制、立法机关负责预算审批的决策权分配机制;另一方面,财政决策中需要的成本效益分析又彰显了专家理性的作用,通过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参与,以更节省财政投入的方式实现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是财政决策的目标定位。但是严格意义上的“传送带”事实上是断裂的,相对于一般的公共决策,财政决策中的议会授权由于经济调控的复杂性和财政工具运用的频繁性而受到更严重的削弱;同时,财政作为国家收支活动所包含的政治意味使得完全适用专家理性也并非妥当。公众参与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传送带”断裂而引发的关于财政决策正当性的质疑,这主要表现在通过提升财政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来减弱对议会正式授权的依赖。公众参与还可以为财政决策提供不可替代的、个体化的价值判断和决策的信息基础,这种信息与专家所拥有的逻辑推理、经济分析知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尤其对于那些难以公平分享财政资源的弱势群体而言,参与决策过程无疑是消除社会排斥、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途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