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讯问是在侦查工作的深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收集证据,追缴赃物,追捕同案犯,揭露和证实犯罪,而依法对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进行的一种面对面的审查。通过侦查讯问实验,学生应基本掌握侦查讯问的方法、技巧、法律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策略和讯问语言的运用,能熟练地对不同对象进行侦查讯问,并能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作讯问笔录,形成严格依法讯问的观念。
4 课时。
刑事侦查技术实训中心、本班教室等。
一、实验器材
1.多媒体教室(或幻灯机、投影屏幕、投影机等)。
2.讯问照片、音像资料。
二、实验准备
1.选择实验案例。选择若干个不同类型的侦查案例,案例尽量详细,案件中人物、时间、地点、情节等要素清楚,以便于学生分析研究。讯问实验,应以各地总结出的预审工作较好的案例为蓝本,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适当编排,围绕需要查明的问题,分设若干角色,如犯罪嫌疑人、同案犯、犯罪嫌疑人的亲友、知情人等,然后组织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进行实验。
2.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实验教师应以所选侦查案例为素材,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订出讯问实验教学的具体方案。实验中可根据需要设置以下障碍,以验证学生能否掌握实验内容的各个知识点。
3.学生分组和角色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内容。参加实验的学生除少数扮演“犯罪嫌疑人”外,其余都是侦查人员的身份。由于侦查人员人数过多,可以分成若干个实验小组,每个小组的人数5 人为宜。
4.设计布置实验场地。讯问实验场地的布置,既可在犯罪现场模拟实验室进行,也可根据设计的案情选择其他适当处所进行。所设计的讯问实验室应该符合预审工作实际需要,以增加实验的真实性,保证教学效果。
5.在实验之前,实验指导教师对扮演被讯问对象、报案人、知情人等的学生,做好案情布置和保密教育,指导他们如何正确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或询问。
6.准备必要的实验器材。实验器材主要包括: 讯问笔录纸、笔、印泥、拘传证和相关法律手续、文书等。
一、第一次讯问
讯问(初审)实验,是指实验小组的学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方法因人而异(是否有前科,是否有较强的反审讯情绪和心理状态),主要采取操作性实验方法进行。操作步骤如下:
1.在教室中,实验教师一方面要对全班学生讲述实验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另一方面,要详细讲述案情,或将印制好的案情材料发到各实验小组。
2.学生必须针对教师所发的案情资料,在熟悉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案情,并制订具体的初次讯问计划,明确讯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制订初次讯问计划,要区别不同性质的案件,不同年龄、性别、经历、气质、性格、文化程度、偶犯还是惯犯、作案动机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犯罪心理,然后根据讯问过程中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对策。
3.将犯罪嫌疑人(学生扮演)带入讯问实验室,实验中按照实战要求加强警戒。
4.讯问开始,侦查人员(学生扮演)先亮明讯问人员身份,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应该再现回避申请的处理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解决。
5.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应该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以下问题: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有前科(让犯罪嫌疑人作有罪的陈述或无罪的辩解)。
6.在讯问内容的侧重上,应先围绕有无犯罪事实进行讯问,然后围绕案件的具体内容展开讯问。注意提问的方式、方法和策略,在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并作出某些有罪供述时,要善于抓住战机,及时追查清楚主要事实和情节。
7.做好结束讯问的工作,例如: 巩固犯罪嫌疑人口供,让其回去反省,施加心理压力等。
8.在讯问的同时还要按照要求制作讯问笔录,讯问结束后交犯罪嫌疑人检査有无错误,经检查无误后签名。
9.实验结束后,由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中的表现和制作讯问笔录的质量,逐个进行评判,并按百分制计分。
二、复审
讯问(复审)实验能让学生全面体验讯问过程中讯问策略、方法和讯问语言的运用,初步掌握复审阶段讯问的基本策略、方法和技巧,掌握讯问笔录的制作。讯问(复审)实验采取操作性实验方法进行。
1.实验教师在教室讲述案情,或将印制好的案情材料发到各实验小组。在实验内容安排上,可根据需要设置障碍(如证据缺乏或证明力不足),以全面深入考查学生对实验内容中各个知识点的掌握。
2.由于复审阶段材料多,实验要求高,学生必须在实验前认真掌握教材中的相关知识。特别在实验准备阶段,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教师发的案情资料,在熟悉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案情,制订详细的讯问计划,并在讯问过程中及时调整、 修正甚至重新制订讯问计划。
3.将犯罪嫌疑人(学生扮演)带入讯问实验室,实验中按照实战要求加强警戒。
4.讯问过程注意证据的有效使用,选准突破口,争取一举突破全案。
5.突破后,要继续查清案件的全部事实。(www.xing528.com)
6.实验结束后,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中的表现和制作讯问笔录的质量,逐个进行评判,并按百分制评分。
1.必须遵守侦查讯问的各项规则,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正确运用讯问的各种策略、方法和技巧。
2.实验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入实验现场,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
3.参加实验的学生,应以小组为单位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严格遵循制作规范。另外,每位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写出实验报告(经验总结、心理体验报告)。
一、第一次讯问案例
(一)案情
事由:抢劫汽车现金案
犯罪嫌疑人:刘××,雇佣驾驶员,××市永福镇文星村人
报案人:陈×× (汽车车主,车牌号闽F19470),××市龙门镇石毕村人
发案经过:该汽车由驾驶员刘××驾驶运松焦油前往晋江磁灶卸货后,于××年9 月12 日中午带货款12 500 元,放在驾驶室门内,回××市。行至和溪路段(发生时间12日晚11 时左右)发生抢劫。据驾驶员说:行至××县与和溪路段的上坡时,有三人乘坐一部嘉陵70 摩托车进行抢劫。犯罪嫌疑人从驾驶员身上抢去人民币约250 元左右后,又从驾驶室内抢去人民币12 500 元。驾驶员手臂上和身上多处受伤。驾驶员在13 日5时左右回到××市龙门镇石毕村,向车主报告此事。驾驶员说他当时就向和溪派出所报了案,该派出所已经派人勘查了现场。
车主通过观察,结合与驾驶员的交谈内容,怀疑该驾驶员报假案,理由如下:
(1)该驾驶员是漳平永福人,因12 日没有堵车,从时间算很可能该驾驶员先回永福再回××市。
(2)车上现金所放地点不太可能被不知情的人发现。
(3)该驾驶员身上现金被抢后,汽车通过检查站时是不可能放行的。
(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刘××,又名刘×× ,男,1971 年5 月初八生,汉族,××省漳平人,家住××市永福镇文星村,小学文化程度,汽车驾驶员。
个人简历:7~12 岁,在文星小学读书;12~16 岁,在家做豆腐;16 ~19 岁,在广州做工;19~20 岁,在家开手扶拖拉机;20 岁至今,替人开汽车。
家庭情况:父亲,刘××,51 岁,在家做豆腐。母亲,陈××,48 岁,在家务农。大弟,刘××,23 岁,在广州做生意。二弟,刘××,21 岁,在广州做生意。三弟,刘××,19 岁,在广州打工。妻子,李××,21 岁,在家务农。 大姐刘××, 30 多岁,已出嫁,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李×× , 19 岁,初中文化, 做蔬菜生意;小的叫李××,16 岁,在永福镇修理摩托车。二姐刘××。
××年9 月10 日晚,刘××为××市龙门镇石毕村的个体户陈××开东风牌汽车(车牌号闽F19470)运一车松焦油到晋江磁灶镇,收货款11 000 元, 运费1500 元。刘将12 500 元放在汽车驾驶室右侧门的夹层里,于9 月12 日中午 12 时许开车回××市。行至××县金山距离通坑道班二三百米处,刘停下车, 躺在车里想睡觉。此时,刘觉得替人开车不赚钱,便想将这笔贷款拿回家去做点生意。刘路过漳州时买了两箱饼干,用螺丝刀打开右车门夹层,把12 500 元钱拿出来,装进其中一个饼干箱子里。然后,刘下车捡了一块石头将右车门玻璃打坏,回到车上躺了五六分钟。接着,刘驾车到距离和溪不到一公里的地方,那里路边有一家饭店,饭店旁有一家卖藤椅的店铺,这里的店铺都是通宵开的。刘将车停在离饭店七八米远的地方,将两箱饼干寄放在藤椅店主处,称过一段时间来取。接着,刘又开车到和溪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人抢了,一位民警随便记录一下,就对刘说:“你可以回去了,有事我们会找你。”刘就开车于9 月13 日早上 5 时回到××市,对陈××说货款被抢,是在和溪路段被三个人抢的,自己的身上和手上多处受伤(实际上是车窗玻璃被打碎后,散落在驾驶室座位上的碎片划伤的)。陈××不信,将刘带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将刘扣下审查。9 月14 日,××市公安局带刘到刘家搜查未果,当天中午将刘的手铐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窗户上,刘看无人,就打开手铐逃跑。10 月4 日,刘××带着外甥李××到××市月水镇李××姑姑家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刘、李两人一起到和溪取回钱后回到月水,将钱从饼干箱里取出,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二人又一起回到永福。10 月6 日,刘叫李××将10 000 元分两笔,每笔5000 元,分别存入永福邮电局储蓄所和永福信用社,都是用李××的名字存的。12 月3 日,刘将钱全部取出,其中5000 元交了超生罚款,另5000 元挥霍一空。12 月16 日,刘××带李××到××市公安局取被扣的驾驶证而被××市公安局拘留。
二、复审案例
2001 年12 月17 日上午8 时40 分,××市仓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110 指挥中心通知,群众报案说在仓山区东升村附近一个池塘边发现一具装在编织袋内的女尸,要求大队派员勘查现场。报案人为当地村民杨××。杨××当天早上8 时左右到菜地,发现菜地边有一大编织袋。8 时30 分杨××和同村的杨×一起前去查看,杨××从破口的编织袋下部看见一只没穿鞋的脚,遂拨打110 报案。
现场位于仓山区东升村的鱼塘边,从路边到编织袋丢弃的位置有明显的拖拉痕迹。编织袋下部有较大的破裂,可看见一只脚。女尸蜷缩在编织袋内,着装整齐,未穿鞋袜,右眼眶青紫,左右颈部有大小2.5 毫米×3 毫米、2.5 毫米×1.7 毫米两处表皮脱落,左手中指青紫。编织袋内有一女式提包,包内有:昆明山海棠、维生素B、盐酸普洛尔等四瓶药,钱夹一个(内有建行龙卡、“逸景阁茶艺居”贵宾卡各一张),及化妆品、餐巾纸等物。编织袋内另有皮鞋一双、丝袜一双、 一个塑料袋(内装有秋衣裤一套及女式内衣)。距编织袋约6 米处的路边,有一个塑料袋,袋内有一张撕去一半的女人照片(与死者较像)及两封信。寄信人为“金××”,收信人为“××市北门外灰炉头村74 号,占灯明”,寄信时间分别为“2001 年8 月11 日”和“2000 年10 月2 日”,信内有大量错别字。编织袋周围有大量凌乱的脚印。
(一)尸检情况
死者,女,1.60 米,着装整齐,光脚,右眼眶青紫,左右颈部有2.5 毫米×3 毫米、2.5 毫米×1.7 毫米两处表皮脱落,左手中指青紫,肩胛骨皮下出血,头部小块血肿。解剖发现尸体颈部大面积出血,头枕部有出血,应为钝器打击所致。胃内容物为米饭、青菜,死亡时间在20 小时以上,死亡原因为窒息死亡。
(二)现场访问情况
被访问人杨××:男,28 岁,仓山区东升村23 号,务农。发现经过:当天上午8 时,杨××到堂兄杨×家商量家事,经过池塘边时,发现池塘边有一较新的编织袋,杨××由于好奇对杨×说起这事,二人于8 时30 分左右前去查看。杨××走近后,看见编织袋下部露出一只脚,也叫杨×看了一下,确定是人脚后,二人立即打110 报案。杨××不认识死者,从来没见过,可以肯定不是附近的人。杨的家住在路边,前一天夜里没有看见可疑的人或听到可疑的声音。
被访问人杨×:男,30 岁,仓山区东升村20 号,务农。其他情况同杨××一致。
【讯问笔录范文】
讯问笔录(第1 次)
讯问笔录(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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