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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反四风-纪检监察法规选读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风”问题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破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侵蚀党的肌体,削弱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四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兴衰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

办实事,反四风-纪检监察法规选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形式主义的主要根源是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和“官本位”思想。主要表现是弄虚作假,不求实效;好大喜功,欺上瞒下;脱离实际,照搬照套。

官僚主义是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当官做老爷的领导作风。官僚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和旧社会衙门作风的反映。如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饱食终日,无所作为,遇事不负责任;独断专行,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主义地瞎指挥等。

享乐主义有多种表现,比较突出的是:在精神状态上,思想空虚,精神萎靡,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在价值取向上,把个人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事情多做一点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满腹牢骚;在工作态度上,怕苦怕累,逃避责任,得过且过,不愿意到艰苦的地方工作,更不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重实效;在生活方式上,追求“贵族化”,吃喝玩乐,沉湎于花天酒地、声色犬马。

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是互为表里的两面,二者的共同表现是:思想空虚,精神萎靡,贪图安逸,不思进取;讲排场、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吃喝玩乐;超标乱配、滥配交通和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超标准修建和装修楼堂馆所;骄奢淫逸,腐化堕落。

“四风”问题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破坏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侵蚀党的肌体,削弱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败坏党的作风,损害党的形象,威胁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地位。动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滋生更多腐败。还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危害社会稳定。

“四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兴衰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

课堂讨论

1.共产党员应该坚定怎样的理想和信念?

2.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什么重要性?

案例分析

案例一:“大老虎”周永康案件

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将周永康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周永康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4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www.xing528.com)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对周永康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周永康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分析

1.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什么?

2.周永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哪些原则性规定?

案例二:文强案件

2009年9月27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重庆市纪委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原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日前被警方执行逮捕。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2010年4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2010年5月21日上午文强案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以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等罪判处文强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0年7月7日上午9时许,文强在重庆歌乐山刑场被执行死刑。

文强罪行累累:

【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1625万余元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四宗罪】强奸女大学生

分析

1.文强主要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哪些原则性规定?

2.文强案留给我们的反思是什么,党和政府应在文强案件中吸取什么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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