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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自然人间借款合同利息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朱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归还本金及利息。对自然人借款利率做出限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贷款人高利放贷的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建立的借款合同依法受到保护,借款人应履行还款责任。被告刘某向原告朱某借款9500元,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合同到期后,债务人应当返还借款。当然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如何计算自然人间借款合同利息

【案情简介】

朱某同张某是朋友关系。刘某通过张某介绍向朱某借款人民币95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双方立有借据一张,由借款人刘某签名盖章。次日,朱某将借款9500元交与刘某。借款期限届至后,朱某多次向刘某要求还款,但刘某就是不还,于是朱某要求刘某还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刘某声称:最近资金紧张,能否宽限几天,本金一定会偿还;但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因此不支付利息。朱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归还本金及利息。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利息问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要支付利息,因为许多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是出于盈利目的,而是出于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当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确定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对自然人借款利率做出限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贷款人高利放贷的行为。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民间借贷的问题做出了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近些年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对高利借贷行为的认定也是依据该规定处理的,因此,在没有新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确定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利率的计算上,我国禁止在借款合同中使用“复利”制度,也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说的“利滚利”,即将利息计入本金中,继续计算利息。(www.xing528.com)

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建立的借款合同依法受到保护,借款人应履行还款责任。被告刘某向原告朱某借款9500元,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合同到期后,债务人应当返还借款。但依据《合同法》第207条、第211条的规定,由于在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借款利息,刘某不应支付朱某在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而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予以支付。

【法律小贴士】

一般情况下,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都需要根据借款的期限等情况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这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一般都是盈利性的,要通过贷款收取的利息来获利。根据《合同法》第204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可以收取利息,应当由当事人做出明确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要收取利息的话,一定要在贷款合同中清楚地写明贷款利息。当然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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