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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颜师古注的名称解读:正史版本谈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闲翻《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颜师古注的《汉书》叫什么名字?但注释者不再另拟书名,并不等于就没有个便宜的叫法,要不你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徒称《汉书》,就无法区分是指班固原来的《汉书》还是附加了颜师古注的《汉书》。翻看《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我发现颜师古自己是把这部注本称作“新注汉书”。我们若是再来看一下颜师古在“新注汉书叙例”这个篇题之下题署的姓名,

《汉书》颜师古注的名称解读:正史版本谈

读书人,碰到感兴趣的书就想读;哪怕没时间仔细读,也会随手翻看。闲翻《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颜师古注的《汉书》叫什么名字?

这应该说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唐书·经籍志》著录此书,即作“《汉书》一百二十卷,颜师古注”。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部书同很多早期典籍的古人旧注一样,注释者只是给人家的书做注,把名字附在被注释的原书里就是了,并不需要给自己的注本再另行拟定一个书名。

但注释者不再另拟书名,并不等于就没有个便宜的叫法,要不你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徒称《汉书》,就无法区分是指班固原来的《汉书》还是附加了颜师古注的《汉书》。像现在我们学者做研究,当然可以径称为“颜师古注《汉书》”,或者更加简单一些只叫它“颜注《汉书》”,甚至弄得更像那么回事儿地称之为“小颜注《汉书》”(颜师古的叔父颜游秦也注过《汉书》,相对而言,师古辈儿小,故称小颜),可这一听就不像个书名,只是后人很随意的称谓。至于像赵万里先生那样把书名记作《汉书注》(见《中国版刻图录》),更与颜师古自己在注本中题署的“汉书”二字具有天壤之别。你再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此书时也是徒将其题作“汉书”的情况,更说明这正式的书名一直就是《汉书》,而像赵万里这样反宾为主,掩却班固原书而突出颜氏的注释,乃绝然背离作者原意,不可取。

翻看《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我发现颜师古自己是把这部注本称作“新注汉书”。这一见于《图录》第0377号藏品宋嘉定十七年(1224)白鹭洲书院刻本(此白鹭洲书院本应属元代所刻),一见于《图录》第0378号藏品宋建安坊贾蔡琪家塾刻本。不信大家看一眼下页这两张图片中《新注汉书叙例》那个标题,“新注汉书”这个书名是清清楚楚的。

当然,怎样判断“新注汉书叙例”这六个字的含义,还是一个稍显复杂的问题。因为我们在较早刊刻的《汉书》印本上,并没有看到这样的标记。

《汉书》传留于世最早的版本,是印入百衲本《二十四史》的所谓北宋景祐刊本,但这个本子实际刻印成书,是在南宋初年(赵万里《中国版刻图录》之《目录》)。其实不管它是北宋旧刻,还是南宋新刊,终究是一部官刻之本(有书中镌记的校勘官员姓名为证)。可是在这个版本中,我们是见不到那个“新注汉书叙例”的。这种情况,很容易让人们想到:这个“新注汉书叙例”也许是后人妄自添加的内容,而同颜师古的原著无关。

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我们首先要核诸这部所谓景祐刊本本身。在这个刻本中,我们虽然没有看到上述“新注汉书叙例”的字样,但是这个《新注汉书叙例》中很大一部分内容,却被卷末附刊的秘书丞余靖上言所引述,谓之曰“颜师古叙例云”如何如何。

这种做法,显然很不妥当。因为不管这部分内容叫什么名称或者有个什么样的题目,即使就像余靖所说的,它就叫“叙例”,那它也是颜师古这部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况且实际上这个《叙例》还非常重要,是颜师古在向读者全面阐述其撰著缘起、著述宗旨和处理原则,并一一开列了前此二十三家注释者的姓名和履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叙传》性质相当的内容,因而后人是没有任何理由将其割而去之的,所谓景祐本《汉书》,作为官刻之本更没有道理这样做。

《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第0377号藏品白鹭洲书院刻本《汉书》

《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第0378号藏品蔡琪家塾刻本《汉书》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祐本《汉书》中的校勘官员注记

主持百衲本《二十四史》编印的张元济先生,对所谓景祐本《汉书》赞不绝口,称其“一校再校,自不能不推为善本”,或谓此本“为见存最古善本”(张元济《校史随笔》)。就《汉书》本身的文字内容而言,张元济先生这一看法固然有他十足的道理,可在另一方面,我们一定首先认清,摆在我们面前的这部书是颜师古撰著的《汉书》注本,在评价其文本质量时不能不首先考虑颜注自身的完整性。像现在我们看到的这样把作者本人的《叙例》割弃不存,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不合适的做法。

对比一下其他学者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到,清人王鸣盛就对沿承所谓景祐本这一做法的毛晋汲古阁本批评说:

颜师古《叙例》,此削去不存,则来历不明。凡读书最切要者,目录之学。目录明,方可读书;不明,终是乱读。(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七)

王鸣盛在这里讲的是“大道理”,也就是超迈具体文字正误之上对一部古籍总体状况的认识,而这是清代以来的校勘学家和版本学家都很容易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人们在过分关注某一项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就会顾此失彼。不信我们接着往下看,还会在所谓景祐本中看到其他严重错谬的地方。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祐本《汉书》卷末附余靖上言(www.xing528.com)

建安刘元起书坊庆元刻本《汉书》(据日本朋友书店1977年影印本)

在这个具体问题上,就像王鸣盛所讲的那样,若是对颜师古自己讲述的这些著述宗旨和处理原则都一无所知,那么,又怎么能够很好地利用他所注释的内容?岂不正像王鸣盛所说的那样,只能是两眼迷茫,“乱读”其注?

以此认识为基础,再来审视我一开头提到的白鹭洲书院刻本和蔡琪家塾刻本的情况。这两个版本都是以“新注汉书叙例”作为标题,在《汉书》卷首,全文刊载了颜氏这一《叙例》的内容。这一点,对比一下所谓景祐本卷末余靖引述的情况,是一清二楚的。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在著名的庆元本《汉书》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况。

古人书序,本来是列在全书之末,如《史记·太史公自序》和《汉书·叙传》,而后人整理、注释前人典籍,相关的说明文字,既不宜插入原书当中,便只能附于书籍的正文之外,这也是独立书序产生的一项重要因缘。前此我在《一本书一回事儿》那篇文章中曾经很粗略地谈过(此文收入拙著《辛德勇读书随笔集》之《版本与目录》分册),古人著书,在正文之前写下自己的序文,大致是从东晋时期开始的;或者说至少是从这一时期开始才逐渐走向普及。

在这一背景下来看颜师古在所注《汉书》的书前开列这篇《叙例》,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完全符合当时的著述通例,即这篇《叙例》乃是颜师古给他这部《汉书》注本写下的序文,而“新注汉书叙例”这六个字,就是这篇序文的篇题。

我们若是再来看一下颜师古在“新注汉书叙例”这个篇题之下题署的姓名,或许能够更进一步认证这一点。如图所见,上述建安刘元起书坊庆元刻本、建安蔡琪家塾刻本和白鹭洲书院刻本,颜师古题署的名衔都是“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刘元起书坊庆元刻本在内文每一卷次首页的题名也是如此,蔡琪家塾刻本和白鹭洲书院刻本的内文,则在上面冠加一个“唐”字,作“唐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后者的题署形式,更易凸显“新注汉书叙例”题下“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这一题名,应当出自颜师古自署。

对比一下所谓景祐本《汉书》题署的名衔,我们能够更加清楚地领会这一点。在所谓景祐本《汉书》每一卷的开头,俱署云“秘书监上护军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检颜氏《新注汉书叙例》称“岁在重光,律中大吕,是谓涂月,其书始就。不耻狂简,辄用上闻,粗陈指例,式存扬搉”,这是讲当其注本初成之际,著此《叙例》,以禀报于承乾太子。盖颜师古注释《汉书》,乃是遵奉太宗太子李承乾之命而为,故有此语。

颜师古讲述的成书时间,“重光”是以岁阳称谓值“辛”之年,“大吕”和“涂月”都是指十二月。检《旧唐书》本传,颜师古拜秘书少监在贞观七年(633),贞观十一年,由琅邪县男进爵为子,“时承乾在东宫,命师古注班固《汉书》”,而贞观十五年为辛丑年,故颜师古《汉书》注本当撰成于贞观十五年十二月。

所谓景祐本《汉书》颜师古名衔(据《中国版刻图录》)

依此核验“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这一题名,可知完全符合颜师古当时的身份,只是《旧唐书》本传记述其秘书少监的官职是实授,而庆元本等版本《汉书》上的题署的是摄行,亦即代理其职。这是史书记载从略而本人自称就实,更能体现“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这一题名的自署性质。

进而再来看所谓景祐本《汉书》“秘书监上护军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这一题名。《旧唐书》颜氏本传称其由秘书少监升任秘书监是在进上《汉书》注本之后,而没过多久颜师古就以这一职衔在贞观十九年去世,因而颜师古在《汉书》注中断无自署“秘书监”之理。换个角度看,两相对比,若是他人题写颜师古名衔于《新注汉书叙例》之下以及《汉书》诸卷卷首,那么只会题写他最终、最高的官职“秘书监”(所谓景祐本《汉书》卷末余靖上言,述及颜师古简历,正谓其官秘书监而受封琅邪县子,与此本所署颜师古名衔相同),而不会刻意署作“行秘书少监”;特别是这个“行秘书少监”的“行”字,连《两唐书》颜师古本传里都没有记载,后人又怎能凭空编写出来?昔欧阳脩及清人陈澧等辨所谓韩愈《与大颠书》之伪,即以其所署“吏部侍郎潮州刺史”这一职衔为突破口——“盖退之自刑部侍郎贬潮州,后移袁州,召为国子祭酒,迁兵部侍郎,久之始迁吏部,而流俗相传但知为韩吏部尔”(欧阳脩《集古录》卷八“唐文公与颠师书”条。陈澧《东塾集》卷二《书伪韩文公与大颠书后》),所谓“秘书监上护军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这一衔名必出于后人妄题,其道理正与之相同。所谓景祐本《汉书》之不靠谱,这又是一项很突出的体现。

“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这一题名既属颜师古自署,“新注汉书叙例”这一篇题也应该出自颜师古自书,而且若非颜氏自书,宋人刊刻《汉书》,也没有把唐人旧注称作“新注”的道理。注《汉书》者,虽然在东汉以后就屡有其人,可直至西晋时期,还都是别自为书,不附丽于《汉书》本文之下。按照颜师古《叙例》的说法,直至东晋,“蔡谟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自此以来始有注本”。颜师古所谓“新注”,就是针对蔡谟这一“旧注”而言。检所谓景祐本《汉书》末附余靖上言,即谓《汉书》至蔡谟始有注本,而“至唐太宗时皇太子承乾命颜师古更加刊整,删繁补略,裁以己说,儒者伏其详博,遂成一家”,足证此“新注”之“新”确非如刊书坊贾所随意标榜的招摇文字。

这样,落实下来,颜师古所说的“新注汉书”,就应该是他对自己新著《汉书》注本的称谓。虽然他在内文中正式题写的书名还只是《汉书》(一般来说,古书内文首卷首页第一行题写的书名,就是这部书正式的名称),标明他只是在给班固的《汉书》做注,因而这“新注汉书”只能算作一个很不正式的“小名”,然而“小名”也是个名,后人不能不把它当个名看。

最后让我们来看现在通行的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它是把这个“新注汉书叙例”印作“汉书叙例”,凭空抹去了“新注”二字,也没做任何校勘说明。推究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这一点校本系以清末王先谦《汉书补注》为底本,《汉书补注》依据的是明末毛晋汲古阁刻本,因汲古阁本阙载《叙例》,故王先谦以清乾隆武英殿本补之,而殿本题此《叙例》为“前汉书叙例”,实在不伦不类,故中华书局点校本径行改作“汉书叙例”。唯点校者仍不明就里,不思《汉书》乃是东汉人班固的著作,而这篇《叙例》讲述的是唐人颜师古《汉书》注的做法,名为“汉书叙例”岂不荒唐?但愿正在重新修订的中华书局点校本能够改正这个明显的疏误。

2020年6月25日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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