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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分流及僧侣制度的影响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机构的运行轨迹自公元6世纪以后开始了显著的分流。[25]那时候,查士丁尼重新恢复最初罗马帝国统一状态的尝试只获得了部分的成功,并且接下来的一个世纪见证了东罗马国家在波斯人、阿瓦尔人及最主要的阿拉伯人的影响下逐渐萎缩。僧侣制度的建立积累了巨大的资源,在人力资源使用能力上超越了国家政府,并且最终成为国家主权的分享者。

国家制度分流及僧侣制度的影响

国家机构的运行轨迹自公元6世纪以后开始了显著的分流。[25]那时候,查士丁尼重新恢复最初罗马帝国统一状态的尝试只获得了部分的成功,并且接下来的一个世纪见证了东罗马国家在波斯人、阿瓦尔人及最主要的阿拉伯人的影响下逐渐萎缩。由于被他们的地域性军队自治所拖累,阿拉伯征服者们并没有能够建立持久的世界帝国。[26]查理曼帝国复兴失败之后,整个西欧的政治破碎化在之后的公元第一个千年中愈演愈烈。此时西欧的各个国家丧失对人民的控制和征收赋税的能力,主权事实上变成由君主领主、地方势力、半独立的城镇和神职人员所共享。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产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它主要出现在公元第二个千年的前半段。但在某些情况下耗时更长,这导致了一个政治集群,在其中平衡机制妨碍了一个泛核心帝国的产生。[27]取而代之,激烈的国家间竞争、内部社会和知识的剧变、新式的海上帝国的产生,以及(最终的)技术进步导致了现代民族国家在18世纪(或者可能仅在19世纪)出现。与之相对,在公元6世纪的中国,帝国重新统一恢复了科层政治,尽管也有大量中断,仍旧在1911年之前维系了一个由汉族或异族领导的泛核心帝国。并且,其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

这些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大体上,与各种各样的因素有关。举例来说,西方幅员辽阔的永久栖居区更有利于碎片化的发生。中国缺少像波斯人、阿拉伯人这样的国家级的竞争对手。公元第一个千年前半段的气象变化让中国北方较之欧洲受益更多。中国“蛮族”继任者的国家更善于草原的游牧生活,相反欧洲政权易受到阿瓦尔人、斯拉夫人、保加利亚人、马扎尔人和维京人的侵扰。中国逃过了蹂躏西方中世纪早期长达二百年之久的经常性瘟疫的侵袭。[28]意识形态力量的贡献同样需要考虑。汉学传统习惯性地强调儒家精英传统的长期影响(或者是类似于西汉时期创生的儒—法形态),这种传统倾向于认为让学术性的文职官员运作国家有利于秩序井然。然而,观念力量的意义需要在比较性的背景上予以评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对后西罗马时期基督教统一体的思想的承诺缺乏实质性的政治影响,试图利用“永恒罗马”观念建构帝国(如查理曼帝国和奥托帝国时代),以及伊斯兰的乌玛统一体理念等的权重给予适当的重视。此外,汉代以后的中国具有对抗性信仰系统竞争逐渐强化的特性,例如道教佛教的竞争。北魏时期佛教寺庙的鼎盛更加表明在早期中古的中国与罗马后期和后罗马时代欧洲之间发展过程中的趋同措施。僧侣制度的建立积累了巨大的资源,在人力资源使用能力上超越了国家政府,并且最终成为国家主权的分享者。[29]尽管如此,儒家学者提供了一套合用的国家运转手段也是千真万确的。相反,西方的基督教缺少能与之相对应的手段,使之更难支撑以后的罗马政权,或是重建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固有的自治和依派系分裂的基督教教廷向外部演化,并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帝国政权的反对者,使之不能够如中国儒家那般为政权效力。在后罗马世界中政治与意识形态权力之间持久的摩擦,可能阻碍了国家职能的加强和帝国的建立。然而,一旦国家职能被这样那样的背景因素所影响,因果关系分析应当收束视野,集中关注在所有的国家形式中,与政治—社会构型趋势相关联的各个不同点。克里斯·维克汉姆(Chris Wickham)提出了一个解释模型,用于解释古代以后西欧的大部分地区的情况,也可用于使与之相对的东亚的状况变得更加容易理解。[30]简而言之,“强有力”的罗马政府(它包含一个非军事化的人口群,政府向他们征税,以此供养大量的军队)被保持了相同赋税和职业军队力量的后续政权(东罗马帝国和阿拉伯政权)部分地继承下来。还有一部分被孱弱的或弱化的政权所承袭,在其中统治者渐次丧失对人口和赋税的控制(西部日耳曼继承政权)。而一些边缘地带,国家机构则完全陷崩溃(如不列颠)。在掌握户籍税收和集权化军力控制的“强有力”的政权中,统治者在精英阶层利益中享有更多的自主性,而精英们则仰仗于在政权中获得显要的等级(如职位、薪酬以及其他收入)以维系其自身状态。在“孱弱”的政权中,精英阶层更多地仰仗他们自己所掌控的资源,并且在统治者那里享有更多的自治权。缺乏中央集权的税收征敛和强制力,统治者的权力要维系稳固,很大程度上依赖与精英阶层协商而达成的合作。从公众的视角来看,地方精英比国家统治者和他们的代理人更加居于支配地位,而封建关系只是个象征性的结果。与此同时,缺乏那种作为“强有力”政权特质的跨区域的整合能力,精英阶层更少倾向于获得多得异乎寻常的财富。这种情况对于经济成就而言有着深远影响,它侵蚀了“孱弱”的国家内部及其之间的贸易往来。久而久之,就连相对“强有力”的后罗马继承者政权也经历了国家税收、军队薪酬的衰减,最引人瞩目的当属17至18世纪的拜占庭。倭马亚王朝同样也由于税收和军力的区域化遭受了类似的情况。[31]在这种国库减持和政治军事权力的去中心化的背景下,保持政权的控制力(特别是在军事领域)变得越发困难,而造就巨大而稳固的帝国的希望也随之变得越发渺茫。

就国家控制力而言,中国中古早期的发展情况较大多数西欧地区而言差异巨大。在5世纪后期和6世纪,特别是类似汉朝的政府机构的逐步复兴,包括使君主能够掌控增益人口并对之赋税,遏制精英自治,为军事行动调集更多资源,这最终导致了帝国的重新统一。[32]对中央集权化的再度严重挑战,包括了游牧族群与为数众多的定居点要塞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最终旨在保护(并强化地方控制力)农业人口定居点的防御工事以宗族或村为单位被当局所容忍。从后果上看,这避免了从根本上而言不同的结果,诸如全中国范围内的封建制和长期分裂,若返回到公元前8世纪早期春秋战国时代来看,在前述情景中这些真实的反拟法,实际上早已成为现实。[33]这引发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外族征服精英在巩固国家控制力上获得了成功,而他们的西方同行则遭遇了失败?前述的政府机构的属性和军事力量补偿的差异(最显著者是东方有国家掌控的物资配给与部分西方地区直接分派土地之间的差异)和他们的组织构成(骑兵步兵的优势)均有可能在其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在日后有所讨论。比较的视角对于辨识东西方长时段意义上的明显不同的后果的成因要素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中国著名的“朝代循环论”和中古、现代欧洲国家体系的弹性多中心主义,就是其例。

【注释】

[1] 两大帝国都控制着近4百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汉朝公元2世纪记录在册的人口有5960万。 在公元2世纪约4760万至5650万人这个较低的普查统计值,或是由于大量人口未被官方注册。(Bielenstein 1987: 12) 罗马帝国的人口在2世纪中叶增至约6500万至7500万之间。 (Scheidel 2007: 48)但也仅是粗略的统计,不能排除总数更为巨大的可能。最近估算最初两个世纪的人类总人数范围大致在1亿7000万至3亿3000万之间。(Cohen 1995: 400)

[2] 我倾向于将此过程视为“初次大分流”,以更好地区别第二次的“大分流”。“大分流”这个概念由彭慕兰(Pomeranz)在2000年提出,用于指称近两个世纪“西方”技术和经济的扩张性发展。

[3] Diamond 2005.

[4] 前一估算,参见Hui forthcoming。此中修正了她早年的估算(见Hui 2005: 257—8)。由于在公元第3和第4世纪频繁的苛政,罗马的统一更难计量。

[5] Gizewski 1994.

[6] Li 1977; Lewis 1990: 54—67; Kiser and Cai 2003.并见内森·罗森斯坦所著的第2章。与欧洲相比较的内容,参见Hui 2005.

[7] Zhao 2006and forthcoming.

[8] 参见Twitchett and Loewe 1986的1—5章,以及Lewis 2007: 253—64.

[9] 例如Cornell 1995的第12—15章,以及第7章中讨论到的通常被称为“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国王”的改革。

[10]关于罗马东方的竞争者,参见如Aperghis 2004: 189—205; Chaniotis 2005.在公元前2世纪, 大部分罗马军队的有生力量是在直接面对“蛮族”:Brunt 1987: 422—34;到了前1世纪的大部分时间,与其他罗马或意大利人之间的战争对巨大的投入提出了要求:前引435—512.当 Eckstein 2006声称罗马共和国发现自己处于异常竞争的无政府主义环境,他没能注意到在战国时期的中国所出现的性质更为严重的冲突。

[11] Schulz 1997and Eich 2005: 48—66,两者提供了最好的分析说明。

[12]关于概念,参见Mann 1986: 22—32.Cf。现在收录于Hall and Schroeder, eds.2006的第6— 9章。

[13]参见第15页注①中赵的论著。关于法家,参见Fu 1996;关于法家对汉代儒家政治的渗透, 参见Lewis 2007。

[14]参比Bielenstein 1980,Twitchett and Loewe, eds.1986一书的7—8章,Demandt 1989: 211—72及Kelly 2004。

[15] 在罗马,主要的反事实推理的结果是转向独裁政治以回应比历史上更大规模的国家间冲突(一种情况通过已被证实的在危机时期延长并扩大个人指挥权的趋势变得似乎可信),或者一旦寡头机构过于富有弹性,则政权失效。将现实情况类比于上述后者,可参考前帝国时代的中国政治中未能遏制贵族权力的事例。(www.xing528.com)

[16] 参见now Eich 2005: 338—90.

[17] Kelly 2004: 111and 268, n.9; Loewe 1986: 466.

[18] 参见Loewe 2004: 38—88, 其研究基于公元前10年以后的尹湾汉简。

[19] Wei 2004.关于汉代市级官员,参见Bielenstein 1980: 99—104.

[20] Langhammer 1973: 165—75.

[21]参比Bielenstein 1980: 132—42和Saller 1982.到了帝国时代晚期,罗马政权已经产生了精英阶层,他们把持大量官方职位。汉朝政府虽然以精英主义为粉饰,但其实也倾向于招募有产阶级进入政府机构。这表明,通过有产阶级的精英运作的帝国的罗马与基于士族建立帝国的中国,(Wood 2003: 26—32)二者的差异实则被夸大了。

[22]Bielenstein 1980: 138—41; Ausbüttel 1998: 178—9.通过在张家山(湖北省)汉代早期墓葬中出土的法典,表明了存在考试的范围要比之前预想的广泛得多。(Zhangjiashan 2001: 46—7, 203—4)尽管如此,通过考试获得资格的吏,仍旧不多见。(我的这种见解得益于 Enno Giele。)

[23] De Crespigny 1984; Wolfram 1997; Heather 2006; Goffart 2006.

[24]最简洁的介绍参见:Wickham 2001; Graff 2002第3—5章。

[25]有关更详尽细节的讨论,参见Scheidel forthcoming b.

[26] Kennedy 2001第1—3章。

[27] 关于这个进程,参见Tilly 1992; Spruyt 1994; Ertman 1997;并见Hui 2005,这是个将现代早期欧洲平衡机制及其最终失败与中国的战国时代相比较的新颖分析。

[28] 相关讨论,参见Adshead 2000: 58—64.关于瘟疫的影响,参见Little 2007和Rosen 2007.

[29] 早期佛教的扩张史,参见Demiéville 1986: 846—72.

[30]Wickham 2005.我还在Sarris 2006b 中撰写了一份便于理解的相关摘要。

[31]关于东罗马政治,参见 Haldon 1997.

[32] 参见 Eberhard 1965; Pearce 1987; Lewis forthcoming.有关“分裂时代”持续税收的史证,参见 Yang 1961: 140—8; 官方行事连续性的例证,参见 Dien 2001.

[33] Tang 1990: 123—4; Huang 1997: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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