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明细表”第24行“政府补助收入”项,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实行会计制度下补贴收入核算的内容。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财政拨款
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在税务处理过程中,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可见,税法上规定的“财政拨款”,只是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不包括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对于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收取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财政贴息
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在税务处理过程中,区分财政贴息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对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的,财政贴息收入作营业外收入处理,利息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www.xing528.com)
(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税收返还
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在税务处理过程中,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没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免税的税收返还,除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进项)外,一般都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作为应税收入,是因为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会计处理上不属于政府补助,税务处理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企业取得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资源的天然林等,都属于政府补助。在税务处理过程中,企业取得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都应计入收入总额。
对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等,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被排除了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之外,会计核算中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除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进项)外,一般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会计与税法规定关于政府补助的差异
①税法对企业收到货币形式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的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在以后期间内递延确认,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时间性差异。②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征税收入购买的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相关的折旧、摊销费用,同时造成资产会计成本与税法成本的差异。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文件)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免税的财政返还、财政扶持资金、财政奖励资金,一律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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