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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法律评论:贸易措施与国际经济法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第四环节的讨论议题是“贸易措施和国际经济法”,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主持。当前的国际经济秩序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法律重建中产生的。目前面临的危机和挑战来自系统的核心,最强大的国家美国。多边主义确实出现了问题,比如说美国单边地施加关税,然后滥用国家安全例外,还有歧视性的做法,尤其是阻挠上诉机制成员的任命。中国应该进一步努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这是超越主权范围的国际携手合作。

经贸法律评论:贸易措施与国际经济法

会议第四环节的讨论议题是“贸易措施和国际经济法”,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教授主持。

第一位发言人是法国国际法学会主席Alain Pellet教授。他首先讨论了全球经济法律秩序的概念和立场。基于法律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认识,他认为经济优于法律部分,因为法律规则只能有效地规定特定时间、特定情况下的权利平衡。但上层建筑在基础设施方面具有相对的自主性,确实存在以法律规则来治理国际经济关系,可称为经济法律秩序,但是这种秩序首先应该是经济的,然后才是法律的。国际经济关系法律框架包括一个复杂的、规范的网络,实际上属于不同实体的若干法律秩序,这些法律制度并非完全或者至少不完全属于某一个国家,因此经济法律秩序是全球性的。当前的国际经济秩序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法律重建中产生的。

目前面临的危机和挑战来自系统的核心,最强大的国家美国。所以,这不仅是经济的问题,而且对一些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但美国所做的事情不是导致危机出现的唯一原因。多边主义确实出现了问题,比如说美国单边地施加关税,然后滥用国家安全例外,还有歧视性的做法,尤其是阻挠上诉机制成员的任命。危机的主要原因涉及整个系统,尤其是WTO。特朗普做的很多事情引起公愤,这显示了世界经济秩序受到的压力。最后,Pellet教授认为目前的情况非常严重,但不见得令人绝望,而崛起中的中国正是应对危机的希望所在。

本环节的第二位发言人是欧洲大学研究所的Bernard Hoekman教授。作为经济学家,他主要探讨了国有企业和补贴问题。他指出,发展中国家在崛起,从GDP占比看,低收入国家占比在上升,服务贸易占比在上升,各国政府要应对这样的变化。同时,在欧洲和其他很多国家,消费者对选民非常重视,贸易体制要解决一些非经济的因素。世界贸易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关注点非常多。他提到有关补贴的几个问题和挑战:第一,如何解决补贴对其他国家产生的跨国溢出效应,需要重新振兴世贸组织的规则制定职能,这不是贸易政策,而是管制。补贴与税收制度密切相关,因为很多补贴由免税或者降税来完成的,这是很大的监管议程,需要各国来应对,以振兴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第二,要更加重视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有很好的理由,用不同的政策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增长。但如果看WTO,则发现这种抑制性非常明显。如何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来带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是需要重点考虑的。第三,补贴是全球大背景下的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国有企业。中国的问题比较突出。但解决这类问题,首先要认识到不同国家的差异性,包括其组织结构、资本要素等很多方面。所有这些不同的政策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变化作出调整,在重新构建规则时必须要考虑全球经济模式,不能只考虑应对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

世贸规则是30多年前制定的,已不能与时俱进为现代经济服务。这不只是中国面临的问题,而是全球面临的问题。中国经济虽然独特,企业决策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非常重要的参与者,中国的很多政策是在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利用补贴支持特定公司、特定部门或者特定活动,对于世界贸易来讲并不是新事物。对政府而言,补贴是非常高效的一项机制。不能将折中点聚焦在限制使用补贴上,需要考虑的是WTO现行规则中的一些差距或者空白区域。Hoekman教授对思考补贴和国有企业问题提出了几个建议:首先,应认可所有的政府补贴实际上是想追求实现合理的目标。试图强加改变国家经济体系的努力注定会失败。其次,纯粹的外交方式也不能解决纯粹的溢出效应,应至少有权力或工具进行执法。最后,需要重点确定存在严重的负面系统性溢出问题。因为很多问题表面上看可能是对另一个国家的竞争者有影响,但应将更多的侧重点放在系统性负面溢出的影响上,并做好分析。解决补贴问题还应该在竞争政策框架内考虑。(www.xing528.com)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在评论中认为,Pellet基于宏观的背景和贯穿历史的叙述,纵向地分析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Hoekman教授则从横向角度看待补贴问题,指出补贴是全球存在的共性问题。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中国想改的问题。但现在发达国家基本不给中国机会。西方发达国家也有国有企业,为什么只有中国的国有企业才是“魔鬼”呢?这是需要反思的地方。韩教授建议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真正坐下来平等谈判,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廖凡研究员在点评中指出,Pellet教授非常宏观、非常全面地介绍了中国和整个世界面临的问题,以及国际经济政治秩序怎么演变、中国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现在的世界经济法律秩序是二战以后建立的,带有二战后恢复重建的特征,新的自由主义已习以为常,但现在受到了挑战,挑战来自发展中国家和一部分发达国家。廖凡强调,当前的全球经济和法律秩序,是有一定背景、一定先决条件和一定限制的,必须要考虑如何改善现状,全球应该携手共同找到这样的解决途径。中国应该进一步努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这是超越主权范围的国际携手合作。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王衡副教授在点评中关注引发目前多边主义和WTO治理危机的根源、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源及相关情况如何发展以及未来十年的趋势或影响如何等问题。王衡认为,应对目前的危机及所采取的措施应具有灵活性,例如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采纳了最大的灵活性,“一带一路”倡议是软法,其虽然不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但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减少成本,更加快速地缔结合同,提高运作效率等。目前世界上出现了新的趋势,法律和市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政府干预等发生变化。同时,美国的霸权稳定性消失的情况下出现了很多新问题。世界规则怎么变化,美中关系如何演变并不明确。如何既确保规则的可预测性,又要考虑其及时响应性。因此,有时候软法会发挥一定作用,也许它是渐进式的作用,但有时候比硬法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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