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其一,坚持权责明确。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与企业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其二,坚持突出重点。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提高资本收益、维护资本安全、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44]
其三,坚持放管结合。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国有经济运行市场化与国有经济管理间接化相结合,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提高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效率,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科学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分类考核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经营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45]
其四,坚持协调发展。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统筹谋划,做好相关配套改革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定职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健全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机构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国资委的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资委共有2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厅(党委办公厅)、综合研究局、政策法规局、规划发展局、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产权管理局、企业改革局、考核分配局、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综合监督局、监督追责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董事会工作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局、人事局、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局(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机关党委、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国资委巡视组、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国资委还下设6个直属机构,分别是干教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国企绩效评价中心、新闻中心以及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www.xing528.com)
2.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编制、汇总和审核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财政部下设的资产管理司负责拟订和实施国有资本管理政策、规则和制度,承办除国有金融资产、国有文化资产以及烟草、邮政、铁路三个行业之外有关企业的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司还负责统计国有资产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财政部下设的金融司负责监管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组织并实施金融类国有资产的转让和划转处置管理以及监交国有金融企业的收益和清产核资等工作。财政部下设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文化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负责承办中央文化企业的资产清查、产权管理和统计评价等工作。财政部内设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综合司、条法司、税政司、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发改委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发改委下设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负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重大问题,并参与研究和衔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样的专项改革方案。发改委下设的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确保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负责监督管理有关事业单位和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组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评估和考核考评。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内涵与核心内容
虽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存在多种界说,但从当今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的经济体制安排来看,“国有资产及其管理本质上属于公共经济范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本质上是公共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或重要环节;按照公共经济生产方式理论,它本质上是公共经济生产关系在国有资产管理现实过程中的外化形式”。[46]国有资产不同于私主体的财产,国有资产管理也大大区别于私主体财产的管理,因为国有资产虽是国家所有,但“国家” 本质上是一个抽象概念,“国家”的运转需依靠人的行为方能实现。同样的,国有资产的取得、管理、使用等一切活动都必须依赖于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因此,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尤其是上下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间、各级政府及其内设机构之间在资产管理范围、资产管理权限方面的权责划分。是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要规范的主体对象是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产权代理人、各层级管理者和资产占有者、经营者。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要规范的不是国有资产相关主体本身,而是国有资产产权运行过程中各类、各层人格化主体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特别是他们之间围绕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逐级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核心是各主体之间的广义产权暨责、权、利关系”。[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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