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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纵向分配实现法治政府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政体制是纵横交错的庞大系统,包括一个基础环节和横向、纵向两大系列。财政体制改革的首要环节是纵向财政体制的调整,即财政体制在不同行政层级之间的匹配和规范问题,其实质是各级政府之间财权和事权的匹配问题。财政纵向权限分立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体现,也是观察财政体制的一个重要视角。中央财政是中央政府的一级财政。表7-2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项目划分情况。

公共财政纵向分配实现法治政府

财政体制是纵横交错的庞大系统,包括一个基础环节和横向、纵向两大系列。[142]财政体制的基础就是整个公共财政的边界,这在前文已经论及。财政体制改革的首要环节是纵向财政体制的调整,即财政体制在不同行政层级之间的匹配和规范问题,其实质是各级政府之间财权和事权的匹配问题。[143]但是通常人们提及财政体制几乎直接忽略了财政体制的权力边界与横向财政体制,并且只将纵向财政体制仅仅理解为财政收支划分,由此往往形成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误解。财政纵向权限分立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体现,也是观察财政体制的一个重要视角。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之收入归属

国家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两部分共同组成,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中央财政是中央政府的一级财政。中央政府为实现中央职能的需要,与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在国家财政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财政主要由中央预算、中央各部门单位的财务以及中央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所组成。地方财政是指地方财政年度收入,其主要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以及转移支付。表7-1是近2014—2018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情况。自1994年以来,我国中央政府相继推行了分税制税收改革、所得税收入分享及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等收入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了基本符合市场经济的政府间财政收入关系框架

表7-1 2014—2018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具体数据(单位:亿元)[144]

其一,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划归中央财政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145]主要包括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收入部分以及中央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合理份额,是保证中央政府有效行使职能的需要,也是保证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需要。

其二,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是按财政体制的规定,由各级地方政府组织、支配或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各级地方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146]地方财政收入是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总和,税收收入包括地方税和共享税中划归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地方财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地方财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表7-2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项目划分情况。

表7-2 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项目划分一览表[147]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之支出责任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详见表7-3)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改革作出新一步的部署,并积极探索新的责任支出方式。[148]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对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科研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和改革,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政府之间支出责任划分格局没有实质性改变。[149]

表7-3 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责任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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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央与地方财政之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公共部门无偿地将一部分资金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部门或者他人所形成的支出。[150]财政转移支付是平衡各级政府间财力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补助落后地区财力缺口,可以缩小区际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国家财政体制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内容。[151]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纯粹的纵向财政支付体系,其主要由以下三种具体方式组成。

其一,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152]以2016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例,它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其二,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有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10余个项目[153],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体制结算补助;工商部门停征两费等转移支付;基层公检法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和最低保障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近年来,还新增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支出、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支出、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支出、社会保障就业转移支付支出。

其三,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通常限定了具体的资金用途,上级政府对资金使用的干预要强于一般性转移支付。[154]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项目。

表7-4是我国现行政府间转移支付税收返回体系。

表7-4 我国现行政府间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体系

(四)纵向财政分配的现代化

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公共财政体制仍不完善,存在诸多负面效应,其中首要的表现即是城乡、区域、群体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155],其次就是中央财政集中程度问题。简而言之,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要在中央合理行使财政权能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地区间的财政差距。

其一,提高中央地方共享财政收入比例。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可以适度调整税种,并将其纳入中央地方共享范围。这样可以在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兼顾各级财政利益,并能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例如,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调整就可以使其成为一种与纳税人收入直接挂钩的共享税种。

其二,提高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财政事权能够较为清楚划分的前提下,支出责任体系的重构就显得格外重要。[156]以教育领域为例,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就进一步适度加强了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于“义务教育”中的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及校舍安全保障等事项中央分担比例有所提高。这样将使地方财政的支出责任有所降低,也使得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

其三,规范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税收返还在改革初期起到了重要调节作用,但现在地区间财力差距加大了,因此中央应逐步取消补助和税收返还。[157]在专项转移支付中,有一部分项目需要地方政府进行资金配套,这不仅没能达到增加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目的,反而使地方财力更加紧张。[158]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差异极大,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会赋予地方相对多的自由度。专项转移支付只是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补充,配合国家政策调整而设置的相应项目,不能将其常规化,规模不宜过大。[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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