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政府
省政府组织结构主要包括:(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省政府组成部门,包括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省政府特设机构,即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省政府直属机构,包括省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民政府研究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等;(5)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包括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由政府办公厅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监狱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戒毒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局由交通运输委员会管理;港航管理局由交通运输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知识产权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等;(6)事业单位,包括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经济协作办公室、省地方志编委、省农科院、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社科院、省黄金管理局、省畜牧水产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海事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局等。
(二)设区的市政府组织结构
设区的市政府组织结构包括:(1)市政府办公厅;(2)组成部门,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等;(3)直辖市政府特设机构,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直辖市政府直属机构,包括市知识产权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粮食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区县政府组织结构(www.xing528.com)
区县政府组织结构包括:(1)区县政府办公室;(2)区县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
(四)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基层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组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发展与管理;负责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及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负责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和救助管理、社会捐赠、殡葬管理、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老龄等民政工作和残疾人管理与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工业、商贸、旅游、安全生产、科技、劳动、统计、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报和执行辖区内经济发展计划;负责辖区内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检查监督所属经济组织经营状况,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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