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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职权·分权·权力秩序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政府权力配置可分为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职权、地方各级政府职权、民族区域自治政府职权、特别行政区政府职权。其中,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并从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处于行政权力顶点,系国家行政权力之中枢所在。它主导国家行政,统一领导国务院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各类职权彼此联系,互不僭越,在结构性的权力秩序下规范运转。本章将介绍政府的职权、职权配置和政府权力秩序。

法治政府:职权·分权·权力秩序

政府职权是行政的核心和实质内容。关于职权的概念在学界充满争议,包括国家权力说、国家政权说、行政事务管理权说、公共事务管理权说等多种学说。综合而言,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意志、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力。且不论各路学说谁更有道理,可以确定的是,任何学说都不会否认政府职权有其内在结构,有众多子权力。想要让规模庞大的政府职权实现良好运转,就离不开权力内部的互相制衡,不管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对于分权的探讨也就尤为重要。分权体现在政府的权力配置,权力配置是指一个权力系统中的各权力主体之间对权力进行分配和行使的过程。我国的政府权力配置可分为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职权、地方各级政府职权、民族区域自治政府职权、特别行政区政府职权。其中,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并从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处于行政权力顶点,系国家行政权力之中枢所在。它主导国家行政,统一领导国务院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一套完整、精准、科学的职权配置有利于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类职权彼此联系,互不僭越,在结构性的权力秩序下规范运转。权力为社会所共有,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权力秩序下进行,同时政府也必须在相应的政府权力秩序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如此才能形成一个文明、有序且长远的社会。秩序并非是孤立的,而是事物在普遍联系中的运行规律,权力秩序也是这样,在各种权力的互相作用、互相制约间寻找稳定普遍的规律,成为权力秩序。各国的政府权力秩序各不相同,中国特色的政府权力秩序离不开党的领导,在新时代下党政机构关系的进一步构建是非常紧迫的事。除了党政关系外,政府和人大、人大常委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也都有各自的权力秩序。本章将介绍政府的职权、职权配置和政府权力秩序。(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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