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丽丽:《接受监督,法院检察院携手促进司法公正》,载《检察日报》,2008年10月27日,第5版。
[2]汤维建:《构建民事抗诉制约机制》,载《检察日报》,2007年5月18日,第3版。
[3]余东明、王家梁、王洪松:《临沂法检加强监督制约五情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载《法制日报》,2011年5月7日,第5版。
[4]李彩云:《河南登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程序有规可循》,载《检察日报》,2011年9月13日,第3版。
[5]卢志坚、李成光:《民行息诉构建和谐社会》,载《检察日报》,2005年3月2日,第4版。
[6]卢坚:《江苏探索民行一体化办案机制》,载《检察日报》,2009年7月22日,第1版。
[7]杨留强、马瑞杰:《调查核实不限于询问当事人、案外人》,载《检察日报》,2012年12月31日,第3版。
[8]汤维建:《民诉法修改中检察监督权的完善》,载《检察日报》,2011年5月23日,第3版。(www.xing528.com)
[9]汤维建:《建立民事抗诉制约机制应当遵循的若干原则》,载《检察日报》,2007年5月18日,第3版。
[10]重庆市一分院:《民行检察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http://www.cqjcy.gov.cn/information/displaycont.asp?newsid=7173.
[11]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市院出台〈民事行政检察办案一体化工作规定(试行)〉》,http://www.huzhou.jcy.gov.cn/zcfg/201206/t20120606_877996.shtml.
[12]龙宗智:潇湘检察论坛“检察官客观义务”研讨会上的发言,2007年7月8日。
[13]王守安:《谈检察监督与检察官的客观义务》,载《法制日报》,2006年8月17日,第9版。
[14]田雨:《法官职业化:中国法官新形象》,载中国新闻网,2003年2月19日。
[15]范春生:《最高法析增设立案机构背景,充实立案力量解申诉难》,2009-09-10[2010-01-02]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9-09/10/content_184984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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