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由佛海出口茶叶原包括“圆茶”“砖茶”“紧茶”及“散茶”等数种,销地遍暹罗、缅甸、印度、尼泊尔、不丹、锡金及西藏等各地;内中以“紧茶”为大宗,以西藏之销受量为最大。所言茶者必称“紧茶”,而言销路者必盛道西藏也。在十年之前,每年尚不过出口数百担或千余担,制造亦不过一二家。近则销数年达一万六千担以上,而制造商增至十数家矣。若能改良制造,注意壅培,则销数及产量,当大有扩展之希望。兹将最近三年中各茶运销出口约数,列一表如下(单位:担):
1935—1937年佛海茶叶出口统计
续表(www.xing528.com)
茶叶税捐,向仅厘金一项,每年旧滇票大约一元二角;嗣后滇票跌价,改为四元五角。裁厘后设茶消费税,改旧票为半开银元;前年减为三元,去年起加为三元三角。此外尚有地方杂捐数种,约共四角至五角。
缅甸方面,因滇缅条约关系,凡经由陆路至缅甸之货,皆不纳税。缅甸为印度帝国之一省,由缅至印,等于内地输运,所以佛海茶叶在印、缅境内输运或买卖,皆无须缴纳税捐;加以生产异常低廉,遂得远越邻国,倾销入藏。印度、西藏一带边界,皆盛产茶叶,仅一山之隔,然卒不能向西藏进行印茶之贸易。虽品质及制法相差,或与藏人口味有所扞格;而生产费过高,为一般藏人购买力所不及,或一主要原因。印度茶业总会对佛海茶之能远销入藏,颇生嫉视,尝怂恿印度政府构筑关税壁垒,以为对策;以格于滇缅条约,暂时尚不果行。上年印度茶业总会,以大宗款项,将印度红茶仿制为“紧”“砖”茶,于大吉岭、加嶙崩一带,广劝藏人试饮;虽无若何成效,然以其处心积虑之情形视之,佛海藏销茶叶,将来总不免受到相当之影响。兼之印、缅已于上年四月一日起实行分治,此后滇缅条约,当失其连带性之作用。闻印、缅关税,定三年期实行,今满期不远,前途殊不能乐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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