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署)令思茅县知事李绍汉(第一九九号):呈转该县商会具报 抽收各款其猪肉捐一项姑准照办由》
呈悉。该县商会经费据称“系于前清宣统二年经思茅厅丞费从光呈准,按在县售卖花、茶、杂货每驮抽银八分;又于民国十年九月经张前知事舜镛呈准,由加收猪肉捐项下,每斤拨归商会制钱二文,统由经费局代收划分”等情。查此项花、茶、杂货驮捐因前清案卷不全,已未呈准,无从查核;至由加收猪肉捐项下每斤拨归该会制钱二文一项,遍查无案可稽,其为未经呈准可以概见。姑念该会别无他款可筹,准予照办,仰即转行知照。此令。
省长唐继尧
财政司司长徐之琛
实业司司长由云龙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简录云南省政府行政大纲》
第二章 农林事项
六、改良茶业。
甲、续办茶业实习所及试验场。
乙、筹办茶业公司。
《视察云县实业报告(民国十二年份;第三区实业视察员张朝琅)》(www.xing528.com)
(甲)视察所得事项
(一)人民生计之状况。该县气候酷热,土质肥美,食用作物之外,如棉、麻、茶叶、烟草、蓝靛、甘蔗、胡桃及落花生等工艺作物,均极宜种植。虽以民智不开,未能厉行栽植,而糖业一端,年产总额已在一百万斤以上;即茶、棉、烟草、胡桃等之生产量,亦复年盛一年……且地当下关、猛库、孟连等地往来要冲,商贾云集,商务之盛,较之思茅虽略逊一筹,以视安宁、禄丰、广通、楚雄、镇沅、景东、景谷、缅宁、澜沧、宁洱等县,发达多矣。
(四)现在亟应兴办之实业事项
(6)推广茶业。查该县茶业近年来因地方官绅之热心提倡,南区及又南区地方,已有发展之象,惟北区人民,对于督促种茶之甲长、伙头等,往往加以非难及有估抗不遵情事,发生影响至巨。应请令饬该地方官将植茶利益及该甲长等奉命督促植茶之善意,剴切布告,庶人民此后对于督促人员,不致再发生上项情事。该县茶业,方有发展之望也。
(七)热心公益及富于实业学识经验之人员与本籍暨流寓之大资本家。查该县热心公益及富于实业学识经验之人员,以前实业所长谢君谟为最。他如南区团首石岳、大寨保董刘宗汉、县议员刘思贤、鱼塘保董徐鸿宗、前又南区团副张凤书、前东区团首罗大兴、现任东区团首严有谟、前北区团首高仲山、前北区团副陈中甲、县参事饶世杰等,亦属难能。至大资本家,本籍有李润生、李存诚、李焕然、张翼周、龙光斗、薛寅卿、马栋臣、李显扬、赵美山、张继圣、江泽周、吕昌周、吕殿臣及赵伟等十四家;流寓有永昌祥、正记、宝盛合、云盛祥、正兴号、复鸿昌、勋利生、复利和、同春恒、庆春和、庆大兴、两西通、复和号、清和号、德生祥等。
(乙)调查所得事项
茶业现状表
续表
(十四)商业现状表:每年出口本县所产之茶约七百余驮,价值一万三四千元。
重要商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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