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超
*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16YJC770022)与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
李学勤:《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文物》2016年第3期。
李守奎:《〈郑武夫人规孺子〉中的丧礼用语与相关的礼制问题》,《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1期。
陈伟:《郑伯克段“前传”的历史叙事》,《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5月30日。
晁福林:《谈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的史料价值》,《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沈培:《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校读五则》,《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2017·新出战国秦汉简牍研究论文集》附录文章,武汉大学珞珈山庄,2017年10月11日—12日。(www.xing528.com)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已经出版,其中有一篇《郑武夫人规孺子》,记述了郑武公死后,郑武夫人、郑庄公、以及边父等大夫们的对话。不少学者已经展开对这篇文献的研究,如李学勤先生《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a、李守奎先生《〈郑武夫人规孺子〉中的丧礼用语与相关的礼制问题》b、陈伟先生《郑伯克段“前传”的历史叙事》c、晁福林先生《谈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的史料价值》d、沈培先生《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校读五则》e等。这些研究在疏通文意、挖掘简文内涵等方面做了很多贡献,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拟就《郑武夫人规孺子》与郑国政治传统的关系问题展开一些探索,以求对春秋时期郑国的历史研究有所助益。
为了方便讨论,现将《郑武夫人规孺子》释文使用通行字体照录于下:
郑武公卒,既肂,武夫人规孺子,曰:“昔吾先君,如邦将有大事,必再三进大夫而与之偕图。既得图乃为之毀,图所贤者焉申之以龟筮,故君与大夫晏焉,不相得恶。区区郑邦望吾君,无不盈其志于吾君之君己也。使人遥闻于邦,邦亦无大繇赋于万民。吾君陷于大难之中,处于卫三年,不见其邦,亦不见其室。如毋有良臣,三年无君,邦家乱也。自卫与郑若卑耳而谋。今是臣臣,其何不保?吾先君之常心,其何不遂?今吾君即世,孺子汝毋知邦政,属之大夫,老妇亦将纠修宫中之政,门槛之外毋敢有知焉。老妇亦不敢以兄弟婚姻之言以乱大夫之政。孺子亦毋以暬竖、卑御、勤力、价驭、媚妒之臣躬恭其颜色,掩于其巧语,以乱大夫之政。孺子汝恭大夫,且以教焉。如及三岁,幸果善之,孺子其重得良臣,使御寇也,布图于君。昔吾先君使二三臣,抑早前后之以言,思群臣得执焉,□臣、四邻以吾先君为能叙。如弗果善,吾先君而孤孺子,其罪亦足数也。邦人既尽闻之,孺子或诞告,吾先君如忍孺子之志,亦犹足。吾先君必将相孺子,以定郑邦之社稷。”
孺子拜,乃皆临。自是期以至葬日,孺子毋敢有知焉,属之大夫及百执事,人皆惧,各恭其事。边父规大夫曰:“君拱而不言,加重于大夫,如慎重君葬而久之于上三月。”
小祥,大夫聚谋,乃使边父于君曰:“二三老毋交于死。今君定,拱而不言,二三臣事于邦,惶惶焉,焉削错器于选藏之中,毋措手止,殆于……为败,姑宁君,是有臣而为暬嬖,岂既臣之获罪,又辱吾先君,曰是其荩臣也?”君答边父曰:“二三大夫不当毋然,二三大夫皆吾先君之所守孙也。吾先君知二三子之不二心,用历授之邦。不啻然,又称起吾先君于大难之中?今二三大夫畜孤而作焉,岂孤其足为勉,抑无如吾先君之忧何?”[1]
细读简文,我们可以把简文分为两个层次:“郑武公卒,既,武夫人规孺子曰……以定郑邦之社稷”是第一层次。这部分主要是武夫人对郑庄公的劝诫,大意是让郑庄公向郑武公学习,尊重郑国传统,依赖大夫治国,不要急于掌握权力,要与诸位大夫共同执政。余下部分属于第二层次,是边父、大夫、郑庄公之间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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