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风曲目》共六枚竹简,内容由声名和曲目名组成,残断较严重。从简文内容看六枚简应当在出自同一册竹书,并且前后相连。但是经过竹田健二先生研究,从契口位置上看简3应该不能与本篇的其他竹简编连在一起[2]。今按,竹田健二先生的意见是正确的。我们经过反复核对图版,发现不仅从契口位置上,从竹简修治、残简的断裂位置和笔迹上都可以看出,简3不能与其他五枚简进行编连。现对竹田健二先生的意见作如下补充。
1.从简末的修治情况看简3的归属
李松儒先生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附表中指出,简3上下皆残,与整理者给出的“上端残断,下端平齐完整”的形制信息不同[3]。我们通过仔细观察图版发现,简3下端完好,并无任何残断(如下图所示)。而且从图版中可以清楚看到竹简的修治痕迹,简3简末经过细致的修治,不仅平齐,而且简末的左右两端经过削剪后呈梯形。而简1、2、4末端未经过修治,并不规则。简5、6末端平齐,然而并不像简3下端修治成梯形。
图1 简末修治情况
因此,简3的末端修治情况与本篇竹书的其他五枚竹简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简3与其他五枚竹简可能原来并非编连在一册竹书中,整理者将这枚简混编在其他五枚简中有待进一步讨论。
2.从字迹上看简3的归属问题
如果我们仔细核对本篇竹书六枚简的字迹情况,不难发现简3的字体与其他五枚简的字体当有明显区别。今试举三条比较明显的例证:
(1)“也”字例
简3中“也”字凡两见,横画起笔藏锋,顿笔力量大,起笔处似短竖画;而简4中的两个“也”字横画起笔虽然也是藏锋顿笔,但是顿笔的力道明显轻于前者。除此之外,简3“也”字折画收笔上挑,简4收笔平直。(www.xing528.com)
(2)“不”字例
简3“不”字的三个横画皆藏锋起笔,顿压力道极大,顿至横画以下,起笔处似一竖笔。简3“不”字竖笔起笔自撇捺交叉处,而简2中的两个“不”字的竖笔穿过撇捺交叉处,与长横画相交。简3“不”字的撇笔、捺笔笔势下垂,均未运笔至竹简边缘,使得整个字的结构笔画显得节凑,而简2的两个“不”字撇、捺均运笔至竹简边缘,整个字的结构显得松散。
(3)“讦”字例
对比四个“讦”字,我们发现简3该字所从“言”旁的第一个横画起笔后向斜上方运笔,向右下收笔,整个横画呈弧形,其他三枚简该画都是平直的。简3“言”旁的第二个横画向下压顿收笔,其他三者第二个横画的收笔均向上挑。
根据以上几个明显的例证和对本篇竹书六枚简笔迹的整体观察,我们认为简3与本组其他简的笔迹有所出入,有其独有的运笔和结构特征。因此,我们认为从笔迹上看,简3与其他五枚简可能不是同一书手的作品。
虽然简3的内容与本篇其他五枚简密切相关,可连读,当编连在同一简册中。但通过对竹简形制和笔迹的观察分析,我们认为简3和本篇其他五枚简原本可能不属于同一简册。在本篇竹书的另外五枚竹简中,简1、简2、简4、简5、简6残简长度基本相同,断裂位置相同,均在契口处。这种现象应当是四枚竹简原在同一简册中前后相连,位置相邻,因受外力在契口处断裂,这四枚竹简应该在同一简册中前后相连。所以本篇六枚中简3与其他五枚简来源于不同的简册,似不能与其他五枚简前后紧密编连。
整理者对本篇竹书中这六枚简的编连,是根据传世文献中的五音“宫商角徵羽”的顺序,本篇竹书中未见角音。既然我们把记有“徵”调曲目的简3从其他五枚简中析出,可见原竹书中调名的排列顺序并不是“宫商角徵羽”。至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战国楚地的五音排列顺序不同于今天所见的五音顺序,或者是原竹书调名和曲目的排列顺序并不是根据音调的顺序,而是有其他的依据,又或者其顺序排列是比较随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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