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越王勾践剑”(《集成》11621)
(1)出土概况
望山墓地是楚郢都纪南故城外重要的楚国墓地之一,在江陵县裁缝乡境内(今属荆州区川店镇望山村,本文下面引到的江陵县皆指今荆州区,不再作说明)。其东南距荆州城约18公里,距纪南城约7公里;东北距纪山的中心——纪山寺约9公里,处于八岭山东北麓一片较为平坦的岗地上。1965年冬,在漳河水库二干渠修建过程中,发掘清理了望山M1。M1为一座有封土、带墓道的竖穴土坑墓,墓坑四壁有五级生土台阶,墓口东西长16.1米、南北宽13.5米,从坑口至墓底深8.4米。葬具一椁二棺。铜剑出土于内棺,置于人骨架左侧。铜剑出土时,置于涂黑漆的木鞘里,在剑茎上还夹有两块弧形木片。
(2)铜剑形制与铭文
剑身长45.6厘米、全长55.6厘米、宽4.6厘米、格5厘米、茎长7.9厘米、首茎4.3厘米。剑首外翻卷成圆盘形,首内铸有11圈同心圆,圆茎空心,近首处略粗大,近格处较细小。广格,格的正面用蓝色琉璃、背面用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几何花纹。剑身较宽,中脊起棱,无从,两锷垂末微弧。整个剑身的两面均满饰黑色的菱形花纹[2],近格处有鸟篆铭文两列8字:
(越)王(勾)浅(践),
自乍(作)用鐱(剑)。
剑铭中“践”字作“浅”,与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谓燕王章“勾浅(践)”形同。曹锦炎先生认为,该剑铸于勾践灭吴以后[3]。
2.“越王州句剑”
(1)出土概况
“越王州句剑”(《集成》11625)于1973年在藤店一号墓发现。藤店一号墓东南距楚故都纪南城约9公里,距江陵县城(荆州城)约23公里。该墓在一块较高的岗地上,地面已无封土堆,是一座长方形土坑木椁墓,斜坡墓道在东边,墓口平面东西残长11米,南北宽9.6米。葬具为一椁两棺,随葬器物大部分放置在头箱和边箱内,“越王州句剑”和皮甲一起放置在头箱北部[4]。
(2)铜剑形制与铭文
剑长56.2厘米,有漆鞘。剑茎上满缠丝绳,有两道箍,首作圆形。剑身近格处有两行错金鸟书铭文8字:
戉(越)王州句,
自乍(作)用佥(剑)。
“州句”,越王名,《竹书纪年》作“朱句”,岣嵝碑作“朱丩(句)”。“朱”字古音在侯部,“州”字古音在幽部,二字属侯、幽旁转,可以通假。《竹书纪年》:“不寿立十年见杀,是为盲姑,次朱句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王不寿卒,子王翁立。王翁卒,子王翳立。”《越绝书》和《吴越春秋》亦作“翁”。据《竹书纪年》,“翳”为朱句子,可知朱(州)句之名或作“翁”[5]。
此外,1980年在秭归香溪镇一座战国早期墓内出土“越王州句剑”(《集成》11632),剑尖略残,长54.5厘米[6]。1987年在荆门子陵岗M36亦出土一件“越王州句剑”(M36:4),中脊起棱,成直线,斜从微凹,前锷收狭,宽格较厚,作凹字形。椭圆形茎,自首端至格处渐粗,中部两道圆箍,有首。首饰七道同心圆纹,圆箍饰曲线纹,剑通长53.7厘米、腊长44.9厘米、宽4.5厘米、首直径3.7厘米,伴出陶鼎、簠、缶等,为战国中期之物[7]。两处出土的剑铭皆在剑格处,正面6字,重文2字;背面8字,重文4字[8]:
戉(越)王州句州句,
自乍(作)用佥(剑)。自乍(作)用佥(剑)。
3.“越王嗣旨不光剑”
(1)出土概况
1974年10月,在荆州城西门外约1.5公里的江陵砖瓦厂征集了一件“越王嗣旨不光剑”(《集成》11704)。江陵砖瓦厂位于一处名为“张家山”的岗地,此处既有商周时期遗物,又有战国秦汉的墓葬。
(2)铜剑形制与铭文(www.xing528.com)
剑通长65.4厘米,剑身宽4.3厘米,剑茎长10厘米,剑格长5.2厘米、宽0.35厘米,剑首直径4.2厘米。剑格铭文错金,正面4字,重文2字;背面错金铭文8字,剑首环列12字,隔字错金[9]:
(越)王戉(越)王,
(嗣)旨不光,自乍(作)用佥(剑)。
(嗣)越不光隹(唯)曰:可,乍(作)於元用佥(剑)。
作器者剑格铭作“越王嗣旨不光”,剑首铭则作“嗣越不光”,可知“越王嗣(嗣越)”是身份,“旨不光(不光)”是人名。所谓“越王嗣”,即越王的法定继承人,可知作器者当时尚未即位。作器者“不光”,当即越王朱句之子不扬。古音“光”隶阳部见母,“扬”隶阳部喻母,两字系叠韵,声母属喉、牙对转,故“光”、“扬”二字有通假的可能,铭文写作“不光”,而《越绝书》《吴越春秋》写作“不扬”。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典籍用中原音的“扬”来记吴越方音的“光”。更为主要的是,朱句之子典籍或作“翳”,《竹书纪年》:“於粤(越)子朱句卒,子翳立。”《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作:“王翁卒,子王翳立。”“翁”即“朱句”,前人已经考定。《越绝书》则作“翁子不扬”,《吴越春秋》亦作“翁卒,子不扬”。翳,本指华盖,《说文》:“翳,华盖也,从羽殹声。”引申为障蔽。《楚辞·离骚》:“百神翳其备降兮,九疑缤其并迎。”《国语·楚语》:“今吾闻夫差好罢民力以成私,好纵过而翳谏。”是其意。故目疾引起的障膜也称翳,玄应《一切经音义》十八《鞞婆沙阿毗昙论》五引《三苍》:“翳,目病也。”正因为目有翳,所以不见光明。而剑铭作“不光”,与“翳”乃一字一名,其取名正符合古人名、字相应的原则。另外,翳也可指云翳,天上有云翳,自然会遮蔽阳光而不见了。陆贾《新语·慎微》:“罢云霁翳,令归山海,然后乃得睹其光明。”正可解“翳”与“光明”之间的关系。由此也可以看出,此时越国王室贵族取名,已有华夏化的倾向。越王翳在位时间甚长,《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诸咎弑其君翳,十月粤(越)杀诸咎。粤滑,吴人立子错枝为君。”在位共36年(前411—前376年)。剑铭称“越王嗣”,可知剑的制作时间应在越王翳尚未即位前[10]。
4.“越王者旨於睗剑”
(1)出土概况
为配合荆沙铁路修建工程,1986年11月17日至12月29日在江陵县雨台乡官坪村一组铁路线上发掘古墓12座。该墓地位于纪南城北垣外,南距纪南城东北拐角城垣1.5公里,东南2公里是雨台山。M9出土了“越王者旨於睗”有铭铜剑(M9:7)。M9为土坑竖穴墓,封土残高0.8米,墓口长4.1米、宽3.1米、墓圹深5.4米。葬具为一棺一椁,棺为悬底弧棺。随葬品皆置于椁室头箱内,共有12件。
(2)铜剑形制与铭文
剑通长65厘米、宽4.6厘米,格宽5厘米、长1.2厘米,附有剑鞘。圆首,首内有七道弧纹,椭圆实茎,两道椭圆箍,箍面上有四道凸棱,剑首端用木料包夹呈圆形,柄的其他部位均用丝绳裹缠至填平箍间。宽格,格两面各铸有凸出的铭文4字。文字间隙用绿松石镶嵌填平。剑身为棱脊,刃微弧,锋利[11]。
剑格铭文:
戉(越)王戉(越)王
者(诸)旨(稽)於睗
“者旨於睗”,即“诸稽於睗”,也就是勾践之子鼫与。曹锦炎先生认为,“者旨”读为“诸稽”,“者旨”是氏,即“诸稽”氏,“於睗”是名。由于吴、越人名在青铜器铭文中时有不同程度的省略,所以常引起典籍记载之歧纷,而古籍记载往往是以中原音记吴越方音,故又容易造成文字之异写。勾践之子,《越绝书》作“与夷”,乃“於睗”的同音通假字;《吴越春秋》作“兴夷”,“兴”乃“与”之讹字;《史记》写作“鼫与”,则是以中原音记“者旨於睗”的急读音,也有可能是记“旨於”(“者旨於睗”之省作)的音。另外,据《左传》哀公二十四年记载,勾践太子名“適郢”,显然“適”是“者旨”的急读音或“旨”字的另一种写法,而“郢”和“於”“与”的古音也是很接近的。《竹书纪年》记晋出公十年勾践卒、子鹿郢立,“鹿”即“鼫”字之讹,因形近而致误;“郢”字同于《左传》。总之,鼫与、鹿郢、適郢、诸稽郢、与夷、兴夷,写法虽异,均是指勾践之子“者(诸)旨(稽)於睗”,则可以认定,正确写法应以铜器铭文为是。《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勾践卒,至王鼫与立。”《索隐》引《竹书纪年》:“於粤子勾践卒,是菼执。次鹿郢立,六年卒。”而《吴越春秋》则谓“兴夷即位一年卒”,当以《竹书纪年》为是。者旨於睗在位共6年(公元前464—前459年)[12]。
5.“越王不光剑”
(1)出土概况
2000年6月至8月,为配合荆州市曹家山洪圣公墓建设,荆州博物馆对公墓施工过程中发现的26座东周楚墓进行了清理发掘,其中的一号墓出土了“越王不光”有铭铜剑。曹家山位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洪圣村五组,是一处东西长约1000米,南北宽约800米的岗地,其西北部地势较高,东面及北面亦是岗地连绵的丘陵地带(雨台山古墓群所在地),南面邻庙湖(长湖西段),往西约3公里即是楚纪南故城东城垣。曹家山墓群是纪南城遗址周边众多东周古墓群(墓地)中的一部分,出土“越王不光”有铭铜剑的一号楚墓处在曹家山南端坡脚边。曹家山一号楚墓为带墓道的土坑竖穴木椁墓。在发掘清理前,墓口因施工已暴露,经清理墓口残长5.2米、宽4.1米,墓底长4.15米、宽2.15米,墓坑残深6.75米。
(2)铜剑形制与铭文
兵器置于棺外东侧,“越王不光剑”(M1:19)盛于糟朽严重的漆木剑盒身中,呈青黑色,剑体长大且厚实,剑身前窄后宽,锋后略束腰,隆脊浅从,三角形刃,窄格,圆茎中空,圆首。通长62.4厘米,身宽5.1厘米,格长5.4厘米、宽0.5厘米,茎长9.5厘米。剑格两面刻并嵌金银细丝以形成铭文“戉王 王戉”、“佥用光 光用佥”(以剑格中脊对称释读),环首刻嵌一圈计12个金、银相间的鸟篆铭文“戉王不光用佥戉王不光用佥”[13]。
1979年于河南淮阳平粮台出土,由淮阳县文化馆征集,现藏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越王不光剑”(《集成》11649),铭文错银,剑格正、背面各4字,重文各2字;剑首与荆州曹家山一号墓出土的越王不光剑剑首一样,都是环列12字。越王不光即州句之子不扬,也就是越王翳,在位36年,时间甚长,故所作铜剑亦甚多。上述越王嗣旨不光剑尚称“越王嗣”,这两件已称“越王”,知其时已即王位,正因为是同人所作之器,故铭文字体及风格如此接近。淮阳平粮台出土的一件“越王不光剑”剑首铭文环列12字,一半相重,装饰味极强,尚无法辨识。也有可能纯粹是起装饰作用,而并不表达完整的文义,但它应是文字而非图案则可肯定[14]。
楚纪南故城周边楚墓出土的越王剑与《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中越王名字对照参看表1。
表1:纪南城周边楚墓出土越王剑与越王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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