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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施工场地变更索赔值案例与分析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在下达开工令后的20天内,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转发业主的《变更施工场地的通知》。根据《变更施工场地的通知》,经承包商测算必将发生增大施工的投入,其理由是:1)原合同约定施工场地距离承包商营地仅有500m,而变更的施工场地距离承包商营地约5km。总计赔付96万元,并说明就此任何项目不再发生索赔意向。

水电工程施工场地变更索赔值案例与分析

【案例背景】

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于1996年2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工期为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监理工程师于1996年4月1日下达了开工令。

该合同文件约定“现场临时设施”中“甲方将在某某范围内提供一块3000m2的场地供乙方进行蜗壳临时拼装以及建造部分临时生产和办公用房”。

由于业主在某某范围内提供的一块3000m2的场地属另一个承包商(Ⅱ标)施工场地,在它的合同期内必须要使用这块场地,因此业主不能向承包商提供这块临时施工使用的场地。于是在下达开工令后的20天内,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转发业主的《变更施工场地的通知》。承包商在接到该书面通知后7天内,立刻回复监理工程师,发出了《关于变更施工场地对承包商施工增加投入的函》。

【问题提示】

当监理单位主动发出变更通知,承包商由于变更引起的损失容易得到补偿。承包商是等待监理工程师拿出补偿方案,还是自己主动提出补偿值的计算报告呢?

【分析与评价】

承包商对变更项目进行了索赔论证,内容如下:

(1)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甲方将在某某范围内提供一块3000m2的场地供乙方进行蜗壳临时拼装以及建造部分临时生产和办公用房”。这是承包商投标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基础条件,在这一点上,作为一个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是无法估计和预测到会出问题。同时,这也是业主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根据《变更施工场地的通知》,经承包商测算必将发生增大施工的投入,其理由是:

1)原合同约定施工场地距离承包商营地仅有500m,而变更的施工场地距离承包商营地约5km。因此,导致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乘车上下班,增加了承包商的交通车辆引起的交通费用。

2)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上下班等待乘车必将占用上班时间,产生工效下降,同时还潜藏着因降效的赶工工作量。施工期人数统计表见表18-1。

3)新场地处于沿江弃渣场,需进行回填平整场地。因新场地是一条20m宽、280m长的场地,与原施工场地的布置方案发生了很大差异,需到另一约900km的工地调用20t龙门式吊车。这样也加大了施工场地的供电、供水系统的工作量。

表18-1 施工期人数统计表

4)因以上问题的连锁反应所拖延的工期约1.5个月。其中从下达开工令到承包商发文时间近1个月,承包商重新编制技术方案和进行施工工装及设备准备约需15天。(www.xing528.com)

四、索赔费用计算

(1)施工降效率测算。每天上午、下午四次乘车所占用的工作时间约为:

(2)施工降效工日及赶工工日测算。施工降效工日(见表14):

(68天+123天+137天+137天)×180天(6个月)×16.67%=13952.79工日

施工赶工工日(见表14):

小计:34881.98工日。

(3)施工降效工日及赶工工日费用计算:

(4)施工交通车车辆购置:

(5)新场地平整及施工场地供电、供水系统费用:①新场地平整费用5万元;②供电、供水系统增加费用5万元。

(6)设备调遣运输及租赁费用:①25t龙门吊调遣运输费用2.8万元;②设备租赁费用1.5万元×24个月=36万元。

(7)税金:

(8)对于业主不能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所引起的一系列窝工、技术方案的变更及再赶工问题等,承包商对此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力。

(9)合计索赔金额:163.28万元。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费用计算中第(4)、(5)项成立,同意补偿46万元,第(2)、(3)、(6)、(7)项只同意补偿50万元。总计赔付96万元,并说明就此任何项目不再发生索赔意向。对于此项索赔结果,承包商基于工程还未正式开始,为了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搞好关系,及以后整个工程的索赔能顺利进展,同意了监理工程师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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