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某承包商在某电站工程的合同书中,所定的供水价格为0.26元/m3,其价格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台班出水量、台班机械费用、供水损耗率和供水摊销费,即水价=台班机械费用1台班出水量×(1-供水损耗率)+供水摊销费。而设计上的供水工艺中还应进行水质处理,即加净水剂净化。实际上承包商也是按设计要求进行供水,因此供水价格中还应含水处理费用。但此项费用在合同书的价格组成中漏计,因此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提示】
承包商投标报价漏项,将造成自身不应有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否有希望通过承包商的努力得到业主补偿?(www.xing528.com)
【分析与评价】
该承包商对历年的供水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再加上考虑物价变动,总共提出索赔额为196万元。业主经过调查、核定,并与承包商多次谈判,结果同意补偿100万元。此项费用按合同原则本应由该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比较通情达理,考虑承包商的确克服了很多困难,并提前完成了任务。因此当他们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使承包商获得了一定的利益。
道义索赔是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损失以及由于承包商缺乏索赔依据,业主出于同情的立场,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和有利工程的需要,给予承包商的实际损失补偿。这种补偿是建立在业主对承包商高度信赖的基础之上,也是基于承包商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业主对工程实施感到满意的前提下才能给予的补偿。有的精明承包商提出“干一项工程,树一座丰碑;干一项工程,交一批朋友”的经营理念,就为道义索赔创造了良好条件。作为承包商,希望得到道义索赔,但不能依赖道义索赔。因为道义索赔的条件是一般承包商都不具备的或者说很难具备的。所以承包商应尽量减少自身的失误和工作的缺陷,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正当程序去解决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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