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在2002年2月初,某承包商中标承建某电站堤防加固工程,主要项目为水泥防渗墙、安全监理设施的埋设及临建工程等项目。其工程特点是合同单价低、施工难度大、技术变更多、外部环境差等对施工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承包商项目部通过强化合同意识和全体员工的团结拼搏使该工程项目于3月26日开工,6月3日防渗墙施工全线封闭,按业主要求提前5天完成竣工。共完成防渗墙面积101536.8m2,结算产值1035万元,经业主、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该工程被评定为优良工程。但对于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业主只同意了一部分。
【问题提示】
在合同实施中,经常可以看到,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都似乎很有道理,但有的能够得到批准,有的则遭到拒绝。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分析与评价】
第一,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项目部于2002年2月14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陆续进场,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已具备开工的施工条件下,项目部于3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监理提交申请开工报告。但由于业主与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就此段施工协调配合问题未达成协议和谅解,监理中心不能下达开工令。项目部在此时段多次向业主、监理反映情况,催促下达开工令,并积极主动找有关部门要求给予支持配合。监理中心于3月26日下达批复同意开工,但致使项目部人员、设备等候21天才开始施工,不但在经济上造成了损失,而且还给施工队伍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以及分包联营单位向项目部提出窝工损失的索赔问题。尽管由于业主的原因和责任,推迟开工时间,但为了不改变该项目的合同工期,从而造成了施工强度增大,施工高峰集中。项目部为了确保工期,在原合同中规定投入8台(套)深搅桩机的基础上,再增加10台(套)深搅桩机和相应的施工人员,以保证按时完工的要求。项目部一方面精心组织施工,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抢工期;另一方面责成有关人员,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向业主、监理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关于确保工期、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专用技术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专题报告。业主、监理收到此报告后,极为重视,分别到项目部和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人员和设备增加投入的情况,经与项目部协商,给予了20万元经济补偿。
第二,项目部承建的防渗墙工程的施工标段,部分作业需要凌空架设通讯线、照明线及10kV高压输电线路,加之深搅桩机钻架大都在20m左右的高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现有设备不能施工。为此,项目部向业主、监理提出修改工法,将深搅防渗墙改为高压旋喷墙的施工工艺。此建议修改工法征得业主、监理同意后,项目部增加了5台高喷机,同时,向业主、监理提出要求对修改工法后增加人员和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给予经济补偿。但业主、监理认为:按合同有关要求,承包商在此项目施工中所采用的施工手段,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优化配置施工设备。由于承包商已投入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所以提出修改工法,但增加高喷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www.xing528.com)
通过项目部以上向业主、监理提出要求索赔成功和索赔不成功的事例来看,可以充分说明,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意识,抓住“证据”,把握时机,有理有据地向业主、监理提出索赔,就会成功和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和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从以上事例中,不但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努力做好索赔工作:
(1)要使合同成为保护企业利益的有利武器,就必须签订一份成功的合同;否则,无论相互关系处理得怎样融洽,无论要求多么合情合理,只要是合同条款未明确规定的,都将会遭到业主、监理的拒绝。
(2)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内容的管理机制,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在项目施工中,注重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认真研究、理解、运用合同条款,收集和整理各种施工原始资料及数据,做好索赔工作。
(3)索赔工作要明确组织机构,严格工作程序。一般程序是承包商的市场合同部(科)形成索赔文书,项目经理签发,再向业主、监理提交索赔文书(原始资料)。
(4)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合同再详尽,也不可能包括施工中的一切,因此,索赔是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承包商要善于索赔,敢于索赔,并多以追加工程费或补偿费等名义来要求索赔。
(5)作为承包商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熟悉、了解合同条款和执行情况,把握好索赔时机,及时、准确提供证据要求索赔,以减少企业损失或增加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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