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某联营公司承包某水利枢纽厂房坝段1~10坝段的施工。在招标文件中,1~10号管槽弹性垫层为30mm厚的EXPS型泡沫板,而在施工设计图中,弹性垫层材料为L-600型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为此,该公司以“关于左厂1~10号管槽弹性垫层由EXPS泡沫板改为L-600型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增加费用的补偿报告”的形式,于2002年9月4日提交了索赔报告。文中详述了招标文件有关弹性垫层的条款,以及施工设计图对弹性垫层材料的要求,并说明是按有关条款做出的变更,申报的材料价差费用为65.85万元。
监理单位于9月12向业主提交了“关于高聚板材料价差费用的审核意见”,同意支付因材料厚度增加引起的价差费用,审核费用为56.69万元。于9月20日评审后同意支付价差费用,审核费用为43.06万元。
【问题提示】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对承包商使用的材料提出了新的变化要求,提高了材料的标准、改变了材料的规格,针对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商在索赔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分析与评价】
这是一例关于材料变化引起的单项索赔的成功案例,索赔事件发生在工期3/4阶段,从索赔开始到结束用时20天左右,索赔过程符合程序,精简有效,索赔金额占要求索赔的65.3%,承包商对此结果比较满意。从中得到的经验为:(www.xing528.com)
(1)承包商文档管理系统有较高的水平,为索赔提供的证据充分,及时发现并把握了索赔机会。
(2)索赔报告简明扼要,使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概况一目了然,而且索赔计价不高,容易被对方接受。
(3)单项索赔文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得到及时支付。
(4)索赔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要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5)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
同时,从本次索赔事件中可以看出,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处理索赔问题的水平亦有所提高。材料变更属于合同变更的内容之一,示范文本对变更的内容有一条规定:“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这种改变属于变更的项目。材料的变化可以引申为工作标准的变化,材料的标准提高了,表明工作的标准也提高了,承包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予补偿,其补偿的原则是按工程量清单中适用变更工作项目的单价执行;没有此类单价按类似的参考项目单价或合价确定;没有类似项目单价参考,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该案例材料价格补偿是按两种不同材料的价差给予补偿,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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