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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合同风险与索赔案例分析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某承包商于1994年3月中标签订合同,合同的突出特点是低价中标。根据承受能力接受合同风险是承包商应遵循的市场准则。由于该标的标价低、施工难度大,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该承包商虽多次调整单价,参加施工的单位还存在亏损,而且远比中标后预计亏损额高的多。该案例中,承包商合同实施后比预计亏损高的多,这表明,该合同的风险已经超出了承包商能承担的风险底线。

低价中标合同风险与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某电站工程LS船闸及升船机第一阶段工程包括:上游引航道开挖、临时船闸及升船机基础开挖、下游引航道开挖、升船机左侧非溢流坝段基础开挖、临时船闸右侧部分非溢流坝段基础开挖、隔流堤水下清淤、堤身填筑以及各部位的边坡支护工程、115m高程砂石骨料中转系统平台场地平整。

某承包商于1994年3月中标签订合同,合同的突出特点是低价中标。当时,参与合同竞标的施工单位很多,该承包商竞标的指导思想是多拿标,以此在后续项目竞标中取得有利地位,拿到更多的份额。对所签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很大的风险。

【问题提示】

承包商为了争取更多的后续工程,对前期项目投标采用低价夺标的策略。然而该投标价格降低到何种程度,能够接受多大的风险,承包商应该权衡利弊,心中有数。根据承受能力接受合同风险是承包商应遵循的市场准则

【分析与评价】

(1)合同规定隔流堤填筑中,块石、大块石或砂砾石填筑,承包单位应保证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而不论其报价多少,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需的支出,由承包单位负担。此条款规定了隔流填筑项目为合同价总包,施工中的风险由承包商全部承担(除汛期洪水超过5年一遇外)。(www.xing528.com)

(2)索赔这一概念在国内水电施工行业引入不久,该承包商在与D国两家公司联合进行某水电工程施工时,才刚刚接触在国际上早已通行的工程索赔。1994年,该承包商在该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上还缺少相关知识、人才与管理办法,从而加大了承包商亏损的风险。

(3)主要施工设备寿命台时和台时费采用1992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计算,对于定额中没有大型施工设备寿命台时和台时费一类部分,参照1992年定额标准自定。自定时对进口设备的性能状况和维修、保养费用成本估计不足,取费标准与实际消耗相差较大。

由于该标的标价低、施工难度大,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该承包商虽多次调整单价,参加施工的单位还存在亏损,而且远比中标后预计亏损额高的多。

该标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合同单价过低,合同风险过大;二是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法规知识掌握有限,缺乏有经验的相关管理专业人才,特别是基层人员,不注意收集工程索赔的基础资料,缺少索赔有力证据,使索赔谈判工作艰难,达不到预期效果。

总之,这是一个合同价很低的施工合同,虽然该工程合同的实施后对承包商承揽后续工程项目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合同过程中的索赔效果距离承包商预期的目标相差甚远,使承包商蒙受很大的亏损,该合同对承包商来讲是一个不利的和较大风险的施工合同。

该案例表明,在一个有众多后续项目的大型工程招标中,承包商从未来市场开发战略的需要出发,用低价夺标法去占领工程市场,继而扩大工程市场,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承包商对施工合同风险的控制应该有一个起码的底线,不能仅仅为了中标而盲目地不讲条件地接受任何风险。该案例中,承包商合同实施后比预计亏损高的多,这表明,该合同的风险已经超出了承包商能承担的风险底线。从机会成本讲,应该少亏损的而多亏损了,这个风险代价就不值得了。这就要求承包商对超出底线的合同风险,要想方设法地加以规避和防范,不能任其蔓延。应把风险管理作为一种专门化的职能管理,形成机制,强化职能,加强预警,精细运作,应该是水电工程承包商项目管理中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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