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某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8万kW,工程总投资13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数亿元。1998年6月,某承包商中标承建土建工程,随后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开进了施工现场,10月举行了临建工程开工典礼,11月工程停工。作为施工单位的某承包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问题提示】
一个艰难中标的大型工程项目,承包商满怀希望地准备大干一番,树立工程丰碑,展现企业风采。但事与愿违,结果给承包商带来的是工程停工、长久等待的严酷现实。对这种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承包商从中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分析与评价】(www.xing528.com)
面对突如其来的工程风险,承包商作了深刻反思,其教训是深刻的。
该电站工程是某省的招商项目,1998年初,某投资商与该省政府洽谈,经省政府批准,该投资商决定投资兴建该工程,并注册成立×电力公司来管理工程建设事宜。事实上该投资商投资这么大的工程,本身资金不够,他是与M国的一个老板合资的,且大部分资金由M国老板提供,在国内具体由该商人负责操作,但他不熟悉水电施工程序。虽经省政府同意,但没有向省经委、计委及国家经贸委申报办理手续,同时该工程的初步设计都未获国家通过。除此以外,当工程要上马的消息传开后,作为业主的投资商尚未得到各级政府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征地受阻、电力上网等一系列问题都未得到解决。更为不利的是,该商人的合作伙伴M国老板突然宣布不投资。没有资金保障,工程从何谈起。这一切,使该投资商陷入困境,一方面要解决手续签证问题,一方面要重找资金合作人,这才造成工程停工缓建的局面。
作为施工单位的某承包商十分珍惜打进西北水电市场的机遇,进入施工现场后,主动配合业主方搞好各方面协调关系,并在未得到业主方分文资金的情况下,自垫数百万资金,进行部分临建工程,打下了良好的信誉基础。由于业主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直到这时,承包商与业主的工程合同未签,潜在的危机不言而喻。倘若工程不开工或下马,那么首先受损失的就是施工单位。在长达一年半的停工待令时间里,该承包商仍然信守诺言,积极为业主多方面奔波,沟通方方面面的关系,期盼开工的那一天到来。
该电站工程的前期教训是深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施工单位凭信誉去投标承揽工程是必要的,但仅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承包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依靠和利用合同文件,没有合同作依据就没有约束,更没有法律保障。另外,对业主及工程的事前了解不够,不知深浅就踏入该项目,将企业周转资金垫付过多而没有经济效益,使企业陷入困境。假如工程真的下马了,投入的费用能索赔回来吗?承包工程固然有风险,但像这样的风险能避免而未避免就太不划算了。承包商在没签订合同的条件下就垫付资金、开工建设,以为政府支持的工程就万无一失了,没有风险了,结果事与愿违。事实上有的地方政府不当地为资金不到位的工程做出了担保或承诺,致使投标人受到了虚假的招投标信息的误导,这是导致中标工程由于无资金来源而停建乃至项目下马的一个很重要原因。这就要求承包商要千方百计摸准业主的资信情况,加大防范项目资金风险的力度,把自己的经营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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