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反垄断法免豁规定研究:农业除外,欧盟农产品管控概况

中国反垄断法免豁规定研究:农业除外,欧盟农产品管控概况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欧洲,绝大多数农产品是由欧盟统一管辖,并由欧盟各国共同决定它们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实行出口补贴。根据《欧盟运行条约》的规定,欧共体的农业政策优先于竞争政策,而且农业是唯一可以得到欧盟反垄断法豁免的行业。其次,能够得到反垄断法豁免的不是农业生产者的所有行为,条例明确禁止固定价格行为。

中国反垄断法免豁规定研究:农业除外,欧盟农产品管控概况

国际合作社联盟认为合作社组织是“以促进其成员的经济社会进步为目标,以互助合作为基础的企业”。合作社的原则包括: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社员民主管理的原则;社员经济参与的原则;自主和自立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合作社间的合作原则和关心社区原则等七项。[59]

从各国的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来看,合作社这一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是在农业领域得到发展。有关资料表明,美国农产品的80%由合作社加工、销售,而其中的“蓝宝石生产者”合作社是世界上最大的杏仁生产厂家,产品向90多个国家出口,[60]合作社通过联合而优化组合进行专业化发展或者采取共同的行动来适应市场变化,制止销售价格严重下跌,生产明显过剩等状况的发生。合作社的联合聚集了互补的技术和力量,增强了面对大企业和大市场的竞争力,而不是出于营利的商业目的,不会发生反竞争的后果。因此,各国反垄断法均对这种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联合行为规定了反垄断法适用的例外。

在欧洲,绝大多数农产品是由欧盟统一管辖,并由欧盟各国共同决定它们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实行出口补贴。根据《欧盟运行条约》的规定,欧共体的农业政策优先于竞争政策,而且农业是唯一可以得到欧盟反垄断法豁免的行业。欧盟委员会《关于处理农业领域协议的26号法规》对农业给予反垄断法的“类别豁免”,但该豁免仅适用于农业生产者及其协会而不适用于农业销售组织团体。同时,条例对协会的建立和适当运行的协议并没有限制,可以延伸至其他的农业生产者的协定和农业协会的协定,只是需要具备一些条件。首先,协会仅仅只能包括单一成员国的农业生产者,像支配共同体市场大部分区域的泛欧洲农民协会就不能得到豁免。其次,能够得到反垄断法豁免的不是农业生产者的所有行为,条例明确禁止固定价格行为。最后,农业领域反垄断豁免制度有个“安全阀”,如果欧盟委员会发现所涉协会排除竞争或危及公约农业政策目标时,委员会获得授权可以宣布不予豁免。[61]例如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28条规定:“1.若农业生产者企业间达成的协议或者农业生产者企业联合会与此类农业生产者联合会联盟之间达成的协议或作出决定的内容涉及以下情形的,则第1条不适用:(1)农业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或(2)为储藏、加工或处理农业产品而对共同设施的使用,但以其不包含价格约束并且不排除竞争为限。生产者联合会订立的协议或作出的决议,必须由该联合会即时向卡特尔当局申请登记。植物栽培企业和动物饲养企业以及在该类企业的层次上从事经营的企业,也视为农业生产企业。2.第1条不适用于有关农业产品的分类、标记或包装的纵向转售价格维持协议。3.农业产品是指《欧盟运行条约》附录一所列的产品以及对这些产品进行加工或处理后所得的商品,这些商品的加工或处理通常由农业生产者企业及其联合会承担。”[62](www.xing528.com)

同时,在日本,农业在反垄断法上也得到了特别规定。对于以中小企业为社员的中小企业合作社、以农业者为社员的农业合作社以及以消费者为社员的消费生活合作社等,为了社员的利益而实施共同购入、共同销售事业等行为,在符合一定要件的前提下,不适用于《禁止垄断法》。农民、小规模事业者结成合作社、实施组织化,起到了抑制大企业的滥用实力、阻止垄断形成的社会力量所应有的作用,同时能与确保消费者、小规模事业者的实质性“交易自由”联系在一起[6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