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先来个观点,PPP这个东西本质已经存在那么多年。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力推后,这几年大热,高度也已经够高,无论是创新驱动还是双创全部提倡采用PPP。其次,PPP这么热,社会与经济的飞蛾也在前仆后继的涌进来。并且在前两年力推后,判断会有一些问题出现,2016年会是一个总结与前进并行的一年。如同中国经济在改革中前进,PPP在火热中也是在总结中前进,总结的是问题和经验。
首先来个观点,PPP这个东西本质已经存在那么多年。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力推后,这几年大热,高度也已经够高,无论是创新驱动还是双创全部提倡采用PPP。
其次,PPP这么热,社会与经济的飞蛾也在前仆后继的涌进来。并且在前两年力推后,判断会有一些问题出现,2016年会是一个总结与前进并行的一年。
如同中国经济在改革中前进,PPP在火热中也是在总结中前进,总结的是问题和经验。
2016年8月4日上午,在财政部的PPP中心,召开了“解析不规范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构成变相举债问题。
一位PPP专家认为,PPP主管部门在急推二年多之后,想停一停做个回顾小结调整,以利更好发展。
同时现在征求专家意见汇总,未来肯定出个文为现在PPP的问题谋划解决方案。
参会人员有财政部金融司、财政部PPP中心、广东、山东、内蒙古等几个省厅PPP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和专家。
主要探讨问题如下:(www.xing528.com)
1、PPP与政府购买服务,在使用上是否存在清晰的边界?两者在适用范围,主体程序,预算安排等方面存在哪些异同?
2、实践中,哪些项目可以选择使用PPP或者政府购买服务?选择两种不同模式,对各方而言有何利弊,能否举例说明?
3、实践中是否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回避适用PPP相关规定的情况?伪政府购买服务伪在哪里,能否举例说明?
4、如何从立法或政策上厘清PPP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建议?
PPP专家认为,PPP按狭义理解利大于弊,更符合国情,否则极易一哄而上搞乱。
要厘清PPP与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几个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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