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初,此时的张治峰刚刚结束在外地的挂职不久,回到发改委的政策法规司,分管特许经营立法工作。
在3月28日的一次论坛中,张治峰表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11个国务院部委参加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为副组长单位,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8个成员单位参加,并于前不久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
2016年3月11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主持召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报立法工作进展,审议立法工作方案,部署加快推进特许经营立法进程有关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资委等11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这也就意味着,2014年下半年停止的特许经营法立法工作又将重启。
据笔者了解,在这次立法中,发改委将许多问题具体化,并且进行分工研究。比如特许经营使用的领域以及适用条件、调整范围,并且将继续梳理正面清单。并且还有对现行的土地政策进行讨论,以让其与特许经营项目需求相适应。并且还对特许经营项目政企双方主体范围进行研究。
比上次更重要的是这次对特许经营项目的股权交易以及市场退出机制、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机构介入都进行了研究。
发改委表示,这次特许经营法,争取在9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
这次启动距离上次停滞,已经接近一年半时间过去了。
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就特许经营法正式列入立法计划,然后国务院法制办把这个事就交给了发改委,发改委就交给了政策法规司,2014年2月正式启动。
当时主管这项工作的是现任发改委政策法规司司长李亢,时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当时为特许经营法立法组成了一个专家组,分别是当时政策法规司的一名处长李茂年及王守清等几人。(www.xing528.com)
国务院法制办是希望发改委在2014年底就交初稿,初稿出来得很快,在2014年2月启动,3月底初稿就已经出来,当时的初稿参考了北京市的特许经营条例、建设部的一些规章制度、上海的一些特许经营办法等。
发改委为此专门去深圳、上海先后进行了调研工作。并且在发改委内部系统征求至少两轮意见,所有职能部门都走过,就是发改委内部各个司局全部征求过意见。有时候甚至因为特许经营法上的一个词争论一个小时。
这样持续到5月份发布了对外公开的第一稿。也就是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在当时许多人以为财政部会有很多、甚至很大的意见,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当时财政部没有什么意见,只提了几条比较官面的意见。
笔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的确对于特许经营法,财政部并没有提出很多的意见,在财政部看来,特许经营法与PPP法,并不是一回事,不可能画等号。
到了2014年的9月,风云突变,李茂年的离开,特许经营法的立法工作突然停了下来。乃至后来出台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也就是国务院转发六部委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一位参与了特许经营法的专家看来,管理办法就是特许经营法的简化版与缩编版。
相比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删掉了两个内容,一个是跟现有的法律有冲突的地方给删掉了,第二个是不同部委(因为有六个部委)之间有不同观点的地方删掉了,也就是六个部委没有共识的条文给删掉了。比如原来特许经营法说明,发改委主导,其他部委协同,这个删掉了。
同时,国外机构在中国推动PPP的脚步却没有停止,亚洲开发银行委托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在这段空白期,研究特许经营立法的问题。金永祥介绍,在这段时间,他们研究了PPP在各个行业的成败得失,认为做得比较好的是污水处理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做得最不好的是公共交通行业,运作的不规范,造成了大量的问题。
“还研究了特许经营法与现在的法律冲突问题、价格问题、土地问题。”金永祥告诉记者。
特许经营法的偃旗息鼓,以及后来财政部推动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的开展,导致了PPP归谁主导的问题越来越大,在南方某经济大省,该省即将成立的PPP中心,当地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都希望将其落在自己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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