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只是社会资本进入的第一阶段,而另一项招标也由此开始,那就是融资。
实际上,池州项目在融资刚开始时,并没有准备进行招标。“那时是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贷款时间为15年,工行、建行都进入了,融资规模5个亿。但是没有完成。”他说,国开行经常做长期贷款,PPP项目基本都是十几年起,比较符合国开行的口味,而商业银行一般以中短期为主。
但这次的池州污水处理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一个试点,因此对当地政府来说,基准利率还是太高,会增加成本。“政府想为财政省钱,支出比较‘抠门’,因此就主导搞了银行招标,目标是利率下浮10%。”常庆海说,最终是中国银行中标。
但到了这一步,池州市政府还是有些不满意。
“主要是对银行要求的还款方式。当时从财务角度是按照贷款15年设计,测算模型也是按照15年去做,但政府认为项目是26年,还款也应该是按26年来做。”常庆海说,而这样的还款期限设计,和银行之间是很难达成共识的。
这也正是副市长拍桌子的原因:不能按照项目操作时间安排贷款,也就达不到政府期望的与项目配套的还款理想状态,有可能会让当地政府面临意想不到的尴尬局面,比如需要额外补贴之类。“但我们认为银行系统不会接受26年,项目不可能这样设计,银行贷款没有这么长时间。他反问我们‘为什么保守?要创新’。”常庆海回忆道。(www.xing528.com)
不过,最终他说服了池州市政府。
代价是在另外一些地方,常庆海不得不让步,比如整体计划的推进进度上。“最难的就是说服政府按照我们的计划去做,地方政府都希望尽快往前推动。”更大的让步来自对社会投资的一些附加条件。
“有些条件是中标之后加上的,会有一些争议,比如对环保的要求,以及价格与利率同步变动的要求等。”常庆海说,池州市希望项目公司承担环保的责任,必须达标;另外,如果因为银行利率方面调整,从而降低了成本,项目公司就要同步调价,下调价格。
在社会资本看来,这是政府在他们中标之后又加了码,虽然谈不上违约,但对方的强势地位令人担忧。
(刊于《经济观察报》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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