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PPP的目的是什么,地方政府似乎看得很简单。“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太大,推出PPP项目就是用来稳增长的,但是由于PPP的周期比较长,如何推动还是个问题,对于我们来说,PPP最重要的就是解决了融资的问题。”一位地方财政人士表示。
不过,能不能用PPP模式来融资,地方政府必须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这些条件用PPP领域里的专业术语来说,包括“物有所值指引”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
所谓“物有所值”(英文简称VFM,Value for Money)评价,是指一个组织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换句话说,一个项目是否需要地方政府用PPP模式操作,这是一个标准。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则用来评估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用PPP模式来操作一个项目。
其中,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的文件已于4月份出台。经济观察报了解到,“物有所值指引”在5月底进行了工作稿的再次审核,将随6月的“大礼包”一同抛出。具体来说,该指引原则上鼓励定量评价,未来将采取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传统的横向比较,即最近一段时期与PPP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虚拟项目,假设完全单独由政府投资,与PPP模式相比效果如何。第二种是纵向比较,即三年内政府曾经采购的项目与PPP模式进行效果对比。
听上去有些专业,实际上,这是衡量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操作PPP项目的重要门槛,也是杜绝财政补贴超标,防止PPP成为又一个地方融资平台的“卡口”。
这也是国务院在上42号文中特别强调的一点。
42号文提出,PPP必须控制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防止政府支付责任过重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带来支出压力,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高层对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尤其看重,提出将营业收费权和其他支付对价,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进行反映,后续应该会有一系列的改革动作。”上海市财政局PPP专家纪鑫华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这是PPP模式与正在实施的财税改革之间,最为明显的关联之处。(www.xing528.com)
关飞对此深表认同。他从自己长期研究PPP和地方债务问题的经验中敏锐地发现,地方政府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因为从2015年开始,中国政府对PPP的诉求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早期中国PPP只是为了满足解决资金搞活经济的需要,现在则开始致力于建立规范的地方公共或准公共产品公私合作的供给模式,目标取向不再单一。”关飞说,这体现了中国经济从计划到市场的逐步转变,也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和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高度相关性。
而这一转变的背后原因,是PPP项目推进的艰难现实。
2015年3月19日,民生证券研究院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2014年底的43号文即《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前后,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推出的总额约1.6万亿的PPP项目。但到目前为止,真正签约的大约为2100亿,仅占总额八分之一。若据此粗略计算,1.6万亿的PPP项目投资规模,实际签约落地仅有13%,尚不足总盘子的两成。
当时PPP项目不落地,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分析,而一份地方财政人士当时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对于赚钱的项目,社会资本都会进入的,最重要的是信心问题,让社会资本对于政府、政府项目有信心。
这也是42号文强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对等关系和契约理念。
早在2014年10月初,金永祥在向国务院高层递交的一份“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PPP工作的建议”中就提到,无论是试点示范还是总结经验教训,都应该把转变政府官员的市场观念和提升政府机构适应市场的能力,作为推广PPP模式的主要目的。
但金永祥对此并不乐观,因为见过不少PPP项目最后以政府违约告终的局面。在他看来,经济比较上规模的城市,官员们能够接受PPP模式,而其他的城市,观念的转变显然没有那么快。
(刊于《经济观察报》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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