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评选的标准有12项,一些显著问题在列,比如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的问题,比如BT项目问题以及程序上的问题,PPP项目低价中标的问题。“比如建设程序有瑕疵,不履行项目立项和科研审批程序,或者先招标选定社会资本,再补办立项以及审批手续的,该如何处理?”上述参评专家给记者举例解释道。
这次评选中就要求,由于各个行业领域项目实际操作层面存在差异,可先不考虑将项目立项与选择社会投资人程序先后这方面的因素作为筛选标准。对于短期融资的项目则不予以考虑。“这次进入挑选程序的都是已经落地的项目,突出示范性,项目不求多,给其他项目有指导作用,用少而精的项目来示范,PPP项目该怎么做,会遇到哪些问题。”上述参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比如对于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的问题,评选应该避免政府兜底的固定回报和明股实债等现象,若测算回报的指标中包含具有不确定因素的指标,则可视为项目没有规定的固定回报,项目可以考虑,若是测算回报的指标中全部为能够准确预测的指标,则不予考虑入选典型案例。
对于BT(建设-移交)项目的改造问题,提出了拉长版的BT项目或由BT直接改造成PPP项目,是否考虑列为典型案例。(www.xing528.com)
“BT是融资建设移交,BT和运营无关,财政和发改委都认为BT不属于PPP,在2013年以前BT非常普遍,但是用BT政府融资成本很高。现在简单的BT是不能做了,就是2年建设融资+3年还款,与PPP的长期时间不符合。”一位参评专家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若存量资产改造成具有PPP特征的项目,可予以考虑,若实际上是BT模式而包装成形式上的PPP项目,则不予考虑,对于这条要求要从严把握,不能将BT项目列为PPP项目。
上述参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对于恶意低价竞标、成熟行业产品服务价格高的离谱、工程技术应用不当、商业模式应用不当的项目,如果入选典型案例,会发出错误信号,对行业发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上述项目都不予入选。对于不适合PPP的行业,比如人防工程就不予考虑。
(刊于《经济观察报》2017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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