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此政策叠加后,未来PPP的走向将会如何?金永祥认为,下一步的PPP发展会艰难,规范其实是风险的重新分配,原来是地方政府承担的那些风险,成本低,现在风险分担重新分配,风险变成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分担,PPP的成本将会上升。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考虑到风险比较大,推动的压力会比较大,总体的规模和发展速度都会降下来。
国家发改委则一直在对PPP做加法。最近连续出台两份文件,一个是价格改革,一个是加大对民营资本进入PPP的推动力度。
但是若因为192号文导致央企大量退出PPP,民企能填补所留下的市场空缺吗?“肯定做不到,首先央企和民企不在一个数量级,留下的市场空缺不是民企所能填补的。”前述PPP专家告诉记者。
杨小静表示,既符合当前监管要求又具有回报机制的,且有一定吸引力的项目是缺乏的。“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一方面是需要政府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有稳定回报机制,此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社会吸引力,这类项目基本集中在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类项目中,此类优质项目非常少,未来不仅需要新增项目,还需要在存量项目中挖掘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丰富和拓展PPP模式的可能性。”
除了项目少,杨小静认为PPP面临的困境还包括符合PPP要求的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数量较少。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监管的背景下,规范的PPP项目禁止有政府方的兜底承诺,要求风险共担,真正的民营企业往往缺乏进入的动力。(www.xing528.com)
薛涛判断三年多来库内PPP实质性落地项目并不如宣传的那么多,重要的节点应该是要看融资到位;但是也存在一些未入财政PPP项目库的其他形式的市场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某些特许经营项目甚至一些运营性强的PPP项目等)。一增一减,实际规模尚难计算。“在当前的调整期应该充分分析前一段时间PPP中所存在的问题,应该有针对性的分领域、分行业、分特性来对不同类型的PPP所应该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和规范,收缩一部分不应该操作PPP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提高落地项目的品质。”薛涛表示。
杨小静告诉记者,监管政策出台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渠道受限,传统的大量以购买服务等类型包装的基建项目或者含政府远期回购条款的BT项目因不合规而被叫停。
(刊于《经济观察报》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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