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有自首情节,依《刑法》第134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同故意杀人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后者侵犯的则是他人的生命权。
【案例】被告人张某,男,22岁,某建筑公司司机。1995年2月8日下午,带其未婚妻去电影院看电影,在开演前张某用水果刀给未婚妻削苹果,随后将苹果皮扔在地上,被影院工作人员真赵某发现,即令其把苹果皮从地上拾起并处10元罚款。张某觉得在未婚妻面前有失面子,拒不捡拾,两人发生争吵。赵某即上前拉张某到影院办公室去解决问题,张以为赵动手打他,顺手用正握在手中的水果刀向前一挡,刺中赵的胸部,赵当即倒下,给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于案发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有自首情节,依《刑法》第134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
【评析】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被告人实施了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利的行为,非法地伤害了他人健康。比如刀砍手指,打人致聋,硫酸浇面、伤人致死等等;②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而非过失,目的是为了使受害人受到一定的伤害,但不是想置人死地。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同故意杀人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后者侵犯的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前者的目的是致人以伤,后者的目的是致人以死。(www.xing528.com)
本案被告人张某,因怕失面子,拒捡果皮而与赵某发生争执,赵某动手拉他的时候,他误以为是打他,本然用手去挡,其目的顶多是想伤赵某一下,而决非要杀赵某,赵某的死亡是张某未曾预料到的,因此,对赵某应定故意伤害罪。
【操练】分析与思考:
设上述赵某用手打了张某一拳,张某十分恼火,而用刀刺向赵某心脏。赵经抢救脱险,那么对张某的行为又说如何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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