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乡村中学代课教师张某,男,20岁,1994年5月的一个夜晚,女生刘某(14岁)带着数学复习题到张某的房间要求辅导。张某见刘某长得颇有姿色,便起邪念。辅导时,便有意无意地对刘某动手动脚。刘某即将离去时,张某迅速地抱住刘某,关掉电灯。刘某见状,便哭了起来。张威胁说:“别哭,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你、我的日子都不会好过。”还说:“只要你依我,我以后会好好对你的,你的功课辅导包在我身上。”刘某因此不敢反抗,被张某奸污。一个月后,张某又企图奸污另一名15岁的女学生,遭到反抗而被揭发。在审查中,发现张某1993年还奸污过一位不满14岁的女学生。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照《刑法》第139条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
【评析】“多行不义必自毙”,张某多次奸污女生,被判无期徒刑罪有应得。
所谓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关押在监狱内,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它的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它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但不是必须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严重的反革命犯,故意杀人、伤害、放火、敲诈、抢劫、强奸、流氓、贪污、惯窃、绑架勒索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www.xing528.com)
无期徒刑,关押没有期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实行劳动改造。但并不是把犯罪分子关押到死,对于那些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政法机关可依法予以减刑或假释,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因此,本案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确有悔改、积极劳动或有立功表现,不等白头,还有重新做人的时候。
【操练】法律咨询:
被告人胡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他对来探监的家属说:“无期徒刑就是在监狱里等死了,你们当没我这个人,以后就不要来了。”他的家属也信以为真,生活情绪低落,抬不起头来。请你为罪犯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