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优先权的设计与实施,有一些技巧。
1.清算优先权有一些制度变更。第一,启动公司清算,可以要求包括创业者在内所有人一起同意,或只需投资人全部同意就可以,或者是某一轮投资人同意即可。第二,可以要求一定收益率。因为时间是有价值的,即便不考虑货币贬值,把钱放在银行里面也是有利息的。那么投资人要求拿回本金,还可以要求拿回一些利息(收益)。收益率也有两种算法,一种是设定一个固定数,比如1000万元本金加50%的收益率、1500万元本金加100%的收益率等,常见的比例是20%~80%;还有一种方法是按年复利,约定一个年收盈率,比如按照年息8%~10%计算。
上述清算优先权收益率的两种方法,后者时间越长越好,我个人倾向于前者。原因如下:正常的创业项目,通常情况下我们期望至少发展两、三年以实现突破性发展,但也可能我们投了半年之后就倒闭了,这种情况并不正常。如果约定的利息是按年复利计算,时间很长的话会让创始人挺不下去;如果利息太高,清算额全都被投资人分走,创始人什么也没有,可能一开始大家就会选择不做。这种例子我接触过,一家做了快7年的企业,大家都觉得再往下做没有太大前景,不如干脆卖掉,还能收回很多投资收益。但是由于清算收益率太高、时间又长,创业者一算发现,赚的钱全被清算走了,他肯定不干。所以我建议规定一个固定数。(www.xing528.com)
2.收益率的大小,从投资人的角度看,显然收益率越高越好,但对于项目而言不尽然。还是举一个例子,投资人投了一个好项目,创始人也很开心,当时清算收益率定了180%(加上本金)。三个月后A轮来了,A轮投资人说,你们已经定了180%的收益,我得体现我的能力,不能比之前的收益率低,所以加到200%。如果每轮都涨一点,到C轮就没法做下去了。现在定清算优先收益率时,我的原则是,天使人放弃早期收益率,A轮是120%~150%,B轮是15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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