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富新书》嘉庆十四年己巳版敏斋居士所作序,明确说此书作者是“安和先生”。群众出版社2003年版《古代公案小说丛书》中收录《警富新书》,由侯会校点,该小说的作者,则作“佚名”。关于小说的一些工具书,或云“作者不详”,或云“不题撰人”,都只是根据敏斋居士所言,云该小说为“安和先生”所作,但不知这“安和先生”是何许人。
这“安和先生”是谁呢?李育中《广东小说家杂话》之《最初写梁天来的小说家》中说:“安和先生是广东人,这不错的,而且还是番禺人,是书中主角的同乡,又是参加过那个案件的。据凌贵兴墓表指出,这位托名安和先生的,是梁天来党羽的钟铁桥,并大呼它谤书。”[4]可惜,李先生没有列举《凌贵兴墓表》中的任何原文或者其他信息。孟犁野《中国公案小说艺术发展史》亦云:“安和的真名为钟铁桥,广东人。”[5]但他没有说明其依据。广州大学2011年孙彩霞硕士毕业学位论文《中国小说近代化的一次成功试验——〈九命奇冤〉对于〈警富新书〉的改编及其意义》中说,她查阅了《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肯定地认为,这“安和先生”“乃是钟铁桥,名钟狮,字作韶,号铁桥,番禺萝冈人”,并且列出了其科名、官位等信息。[6]可是,她没有注明材料的详细出处。《中国地方志集成》之《广东府县志辑》中,各府、县的重要方志都在其中,有好几十大册。锺铁桥的相关信息,这些方志中肯定有记载,但是,安和先生就是锺铁桥的依据,恐怕是不会有的。
综合阮元《(道光)广东通志》卷二百八十六《列传》十九,史澄《(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二《选举表》一、卷九十六《艺文略》七,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卷二十八等记载,锺狮,字作韶,号铁桥,广东番禺人,雍正十年壬子(1732)举人,乾隆元年丙辰(1736)举博学鸿词,乾隆二年丁巳(1737)成进士,出为河南灵宝县知县。著有《铁桥诗集》二卷。李育中、孟犁野两位先生和孙彩霞说的“钟铁桥”,其实就是锺狮。在简化字系统中,“锺爱”之类的“锺”是可以简化成“钟”的,因此,他们把作为姓氏的“锺”也写成了“钟”。至于“铁桥”,就是锺狮的号。
我们认为,锺狮不可能是《警富新书》的作者。首先,此说不符合情理。凌扬藻《海雅堂集》卷十五《答黄香石书》后,附有《锡庵公墓表》,署“邑人锺狮撰”!此墓表一开头就说:“清故处士锡庵凌君既殁之十有四年,其子扶万将营葬于五雷岭乙辛辰戌之原,邮书属余表其墓。以余有通门之好,义弗容辞也,爰按古村陈孝廉所为状而述其概。”[7]这位“锡庵凌君”,正是《警富新书》中第一号反面人物凌贵兴的原型,也就是凌扬藻的曾祖父凌天球。如果锺狮真的是“梁天来的党羽”,甚至参与诬陷凌天球,或者仅仅就是作《警富新书》,凌家,特别是凌天球的独生儿子“扶万”,还会请锺狮为凌天球写墓表吗?锺狮还会这样写吗?凌扬藻还会把锺狮给曾祖父写的墓表附录在他的文集中吗?显然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那么,李育中先生怎么会根据“凌贵兴墓表”,得出《警富新书》的作者是锺狮的结论的呢?笔者推测,李先生应该没有看到这篇墓表,因为,“凌贵兴”是《警富新书》等作品中的人物,小说等作品中没有他的墓表,除非写文艺作品,谁又会给小说等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写墓表呢?作为文艺作品的墓表,又怎么可以作为论证事实的依据?李先生看到的,可能是凌扬藻的《答黄香石书》。凌扬藻的《海雅堂集》本来流传不广,属于“稀见清人别集”,但《答黄香石书》却被乾隆、嘉庆年间的香山(今中山)人黄芝收录到《粤小记》中。李先生如果看到《答黄香石书》,应该是看的《粤小记》中的版本,那是没有附录锺狮《锡庵公墓表》的。可是,《答黄香石书》中确实提到了锺铁桥、墓表、《警富奇书》等,原文是这样的:“故当大狱甫成,(梁天来)即用币交通向之借狱事吓诈先大父汉亭公财物而不得遂者数人,相与造为谤书,恣行诬蔑。”此下有夹注言此“谤书”,云:“名《一捧雪警富奇书》,邑锺铁桥先生撰曾大父墓表,谓‘举其人其事所俱无者,谬妄驾说,以耸世观听’,即指此。”[8]如果将这段文字中“邑锺铁桥先生撰”属上句,就成了:“名《一捧雪警富奇书》,邑锺铁桥先生撰。曾大父墓表谓‘举其人其事所俱无者,谬妄驾说,以耸世观听’,即指此。”[9]这样一来,非常明确,锺铁桥就自然成了这本书的作者了。可是,这样的读法当然是不正确的。凌扬藻所云“先大父汉亭公”,正是凌天球的独子凌鲲,也就是请锺狮写《锡庵公墓表》的“扶九”。“鲲”和“扶九”之关系,典出《庄子·逍遥游》。《警富新书》等同题材作品中一号反面人物凌贵兴的原型凌天球字贵卿,就是凌扬藻的曾祖父,李先生“凌贵兴墓表”的说法,大约就是这样来的。(www.xing528.com)
再者,凌扬藻在这篇书信中,对凌家的对立面,都无法抑制厌恶和痛恨,甚至不乏肆意谩骂之处,如果锺铁桥确实是这小说的作者,凌扬藻为什么独独对他如此客气,称他的号,还称他“先生”?因此,即使仅仅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安和先生”绝不是锺狮。
我们再从时间上来看。《警富新书》敏斋居士序言中说:“书未成,而踵门索观者累累,爰是而付诸剞劂。将见骄矜者知所警惧,狼悍者得识国法森严。虽不能与书传并称,其亦野史中之一小补云耳。是为序。嘉庆己巳冬敏斋居士撰。”[10]据“爰是而付诸剞劂”等语,则《警富新书》成于此时,刻于此时,也就是嘉庆十四年冬。锺狮是乾隆二年进士,且在雍正十年(1732)年就中举人。那么,在嘉庆十四年(1809),他即使还在世,根据常理推测,年纪应该在100岁上下了,在那个年代,这样一把年纪的人,还能够写这样一部小说?
我们再从《警富新书》的水平看。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明确说《警富新书》:“故事甚佳,而文笔极拙劣也。”[11]“不但文字上有许多欠通的地方,且结构穿插亦极失败。最使人感到不快的,是每及一次诉讼,总要全录双方禀词全文,官宪批语,总计起来,四十回书中,这一类的公文竟有二十篇上,且更插进一些《时辰钟时刻表》《风雨推测方法表》一类毫无关系的东西,简直是一部极拙劣的制作。”[12]阅读《警富新书》,我们就会觉得,阿英说得完全正确。书中也有不少掉书袋的地方,但这些词句,多半出于《四书》之类常见的书。锺狮堂堂两榜进士,擅长诗文写作,怎么会写出如此拙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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