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指某地区或某种类型的自然景色,也指人工创造的景色。文化景观本是文化地理学的一个词语,用以表述一个地区特有的文化风貌,通常包括当地人们的生活习惯、服饰、食物、民风民俗等。在西方,对文化景观的研究也有悠久的历史,通常与自然景观相对应,特指某一文化群体利用自然景观的结果。但在遗产保护领域,对文化景观理论的接纳经历了近30年曲折的过程[2]。
对于什么是文化景观,在遗产保护领域,国内外学者各有不同的见解。国内有学者认为,文化景观是人们为了满足某种实际需要,利用自然界所提供的材料,有意识地在自然景观之上叠加的、人类所创造的景观[3];有学者认为文化景观反映了区域独特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出于社会、文化、宗教上的要求,并受环境影响与环境共同构成的独特景观[4];还有学者认为文化景观是特定时间内形成、具有区域基本特征、在自然与人文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复合体[5]。国外有学者则认为,“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的认识使得具体遗产认定工作很难开展,是一个理想化的概念,甚至用词不当,对它们的含义尚未达成共识[6];与之相似的观点认为,文化景观事实上存在于人类活动影响的每一寸土地,但是人们不可能详细描述如此广泛的可能存在的文化景观[7];也有不同观点认为,文化景观是在人类与周边自然环境物质要素之间结构性、长时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8];后现代文化景观则认为,因为文化存在于具体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之中,文化景观是动态的,文化景观价值,只有与特定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相关联才能显现[9]。(www.xing528.com)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意见,我们可以认为,文化景观是特定区域内附着在自然景观之上的人类活动形态、生活活动系统,它代表了某一区域独特的自然与文化特色,它可以是一处被人为改造或赋予某种信念的自然景观,也可以是结合了自然特点的人造景观,但都反映了人与自然相互交融的历史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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