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这是一个归属性问题。
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这一名称因为埃尔斯特在芝加哥大学的课程名称尤其是罗默编辑的论文集名称而为公众所知以后,就产生了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或者逻辑地发问,“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这两个概念的外延是“真包含于关系”吗?
科恩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马克思建立了恩格斯所称的‘科学社会主义’,使用最先进的社会科学资源在社会主义承诺的框架内至少在众多论题中研究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道路。我感到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后来被称作‘马克思主义’,替代了恩格斯对它的聪明称呼。如果贴的是‘科学社会主义’标签,那么人们就会较少打算提出这个徒然无果的问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吗?’”[25]在这里,科恩以一个假设条件句消解了问题本身,也就是说这本身几乎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它只是历史上的命名问题。那么,这就是科恩的全部态度吗?对名称无所谓吗?不是!科恩在两段话之后这样写道:“科学社会主义被称作‘马克思主义’是不幸的。它的名称使之错误地同化为宗教的而非科学上的范例。今天,如果马克思主义仍然被称为‘马克思主义’不只是一个事实,并且也是适当的,那么马克思就失败了。他失败在未能建立起一种科学。正如在某些地方他已变成的那样,他已经成为一个和佛或者索罗亚斯德[26]一样被崇拜的形象。”[27]从这里可以看出,科恩的真正态度是反对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名称来命名马克思所开创的理论和事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认为这个名称会难免与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有关。科恩甚至以自然科学的学科名称为例进行相应比较,他指出虽然伽利略建立了物理学,并且伽利略说的许多话到现在都还是真的,但是物理学家并不称他们自己是“伽利略主义者”或者“牛顿主义者”,科恩认为原因就在于物理学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学科,没有人会期待它一直保留其建立者的命题。因此,物理学必须同伽利略和牛顿所说的许多东西相抵触:只有这样才是忠诚于他们所建立的传统。科恩进一步指出:“宗教不被期望取得进步,所以它们拥有‘佛教’和‘波斯教’的名称是适当的。对追随他们的那些人来说,关于索罗亚斯德或者佛或者基督的最伟大事情就是他们一劳永逸地揭示了真理。”[28]科恩的这一观点也许有些偏激,但是他在这里想说的至少有两点:一是,一个进步的学科应该像物理学那样以自己的研究主题命名学科的名称,而不应该像宗教那样命名,那容易被认为似乎他们就已经掌握了真理,不需要再进步,剩余的问题只是信仰和遵循教条进行实践活动而已;二是,只有突破学科建立者曾经主张过的一些甚至许多命题,才是对学科传统的最好继承。具体到马克思主义来说,必须进行理论创新,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继承和发展。
关于“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称谓问题,在日本共产党那里也有反映。日本共产党在其党章中不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称谓,而使用“科学社会主义”这个名称,他们的理由[29]主要是:其一,个人思想总是要被突破的,只有“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才是对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体理论概括。在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都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部分。从部分属于全体的意义上,自然是“科学社会主义”概念更合适。同时,使用“科学社会主义”名称更有利于这个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其二,追根溯源,马克思本人曾明确反对使用“马克思主义者”这个词。针对19世纪70年代末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本人明确表示:“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30]马克思当年反对使用“马克思主义者”这个称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防止他的理论被教条主义化的倾向和以及这个名称容易造成的个人崇拜倾向。如果说连“马克思主义者”这个名称都被马克思本人反对了,那么“马克思主义”还有使用的理由吗?在这里,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具体到日本共产党,这个党曾经深受教条主义之害,自然也就强烈反对使用这个很容易造成教条主义后果的名称。其三,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理论很多是被苏联重新解释过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而不是他们本人的思想,被解释的结果是与作者本人的思想发生了差异甚至根本性的偏离。所以,日本共产党在其党章中不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形式意义上的名称,当然,这并不表示他们不赞成实质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其实,他们在其他的地方尤其是学术研究中很多地方还是普遍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名称的。当然,这不影响他们认为只有使用“科学社会主义”名称才是真正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当然,这只是“正名”之争,实际上虽然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其党章和基本上所有的场合中都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个称谓,有时候也同时使用“科学社会主义”这个名称,但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反对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一直主张坚持马克思的本真思想,坚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论创新,这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更清楚地为历史所明证。所以,我们认为这只是名称之争,并非实质性的分歧,关键是这个语词所表达的概念是什么。正如英文中的gift和德文中的Gift从语法拼写上一样(不考虑德语名词的第一个字母都大写的话),也就是语词形式一样,但是表达的却是两个概念,前者表示“礼物”,后者表示“毒药”。再如英文的“philosophy”和德文的“Philosophie”是不同的语词形式,但都表示“哲学”这个概念。这说明,语词形式一样的符号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表达两个截然相反的概念,而语词形式不一样的符号在不同的语境中也可能表达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具体到“马克思主义”的称谓,我们不赞同把马克思主义和物理学进行对比,因为毕竟这两个学科之间有很大差别,分属不同的领域。其实,科恩本人也认识到这一点,他说:“当然,物理学和社会科学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社会科学不会并将永远不会像自然科学那样科学地发展。并且,当你要成为一个上等的物理学家而不需要阅读伽利略或者牛顿之时(读他们不是物理学家而是物理史学家的天职),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进步到可以停止阅读马克思。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仍然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教育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31]这些表明,科恩意识到他的类比论证存在不恰当之处,或者说,有需要审慎对待的地方。这样的话,“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正名问题,而要看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否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所开创的事业主题。
下面,我们来看罗默是怎么说的。罗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为什么这类工作应该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我不能确定它应该是这样的;但是,这个标签的确至少表明它的某些基本的洞见被认为是来自马克思。”[32]也就是说,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从理论渊源上承继自马克思的议题,并且,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发展着马克思主义。正如罗默指出的那样:“事实上,今日马克思主义的最伟大使命恐怕就是建构一种现代的社会主义理论。这样的一种理论必须包括对现代资本主义的无效性和不正义性的解释,以及一套能够在可行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减缓这些缺陷的理论蓝图。我认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工具正是这样的一种理论所需要的东西。”[33]我们认为,罗默基本上抓住了问题的核心,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即“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外延上是真包含于关系。
至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中很少有人真正关心这一点,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方法论的科学性,关注自己的思想是“非胡说的”;同时,他们关心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如何实现。正如科恩所说:“在以下意义上,我们都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热情地相信许多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命题,尤其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资本主义是一种压制人潜能发展的不公平的剥削制度,在一个没有剥削的社会里人的潜能得以很好的发展是可能的,并且这个社会用那些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者没有超越的方式是不能达到的。但是正如我说的,我们不相信一种特殊的马克思主义方法,也不相信劳动价值理论。我们都相信资产阶级经济学基本上是合理的,它有资源来纠正它自身的不足,并且社会科学和哲学中的主流分析技术是十分丰富的。”[34]再如埃尔斯特,当他被问到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时,他含糊其词地说:“我不能肯定。但马克思所说的自我实现、社会公正是很重要的,从这一点说,我是马克思主义者。”[35]而关于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命力问题,他则说:“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基于目的论的‘功能解释’方法以及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和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都已经死去,只有那些含糊不清的异化理论、剥削理论、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理论还在某种意义上活着。”[36]也就是说,埃尔斯特只是部分认同,或者说对马克思的部分观点仍持赞同的立场,他不太关心自己是否被看作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罗默则明确说:“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与诸如罗纳尔·德沃金、约翰·罗尔斯和阿马蒂亚·森这样的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根本没有明显的区别。”[37]所以说,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或者不关心自己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否认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真正关心的是如何科学地维护和发展马克思理论中“合理的”思想。
从1970年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作品的首次出现到今天,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已经走过四十多年的历史。现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作品仍然保持着严格分析的研究风格,为问题提供清晰表达和严格论证,文本无不显示出其“主流方法论”的特征。但是,如前所述,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主题已经发生非常大的改变。科恩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转向政治哲学研究,罗默是从剥削研究转向分配正义和市场社会主义研究。一个无可争议的基本事实是:当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保留了马克思的平等主义和民主价值理念,但他们正在放弃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分析的细节、方法和对未来社会的描绘。至于是否仍将保留‘马克思主义’的称谓,这将是一个历史学问题,而不是一个哲学或政治学问题”[38]。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当代西方学院派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学术努力,也许一方面正如恩格斯说的那样:“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在这方面,我不能不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也的确造成过惊人的混乱……”[39]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正视他们的真诚努力,因为他们运用逻辑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来实践对社会主义的忠诚,这对于浸染历史人本主义传统的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无疑是一个可资批判性借鉴的新视野。
【注释】
[1]作为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本章第一、二节的初稿以“功能解释与唯物史观”为题发表于《现代哲学》2011年第5期,第26—33页;并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哲学原理》2012年第2期第118—126页全文转载。
[2]彭漪涟、马钦荣:《逻辑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第763页。
[3]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p.278.
[4]参见同上书,第249页。
[5][法]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11页。
[6]同上书,第112页。
[7]同上书,第113页。
[8]参见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p.260-262。
[9]参见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278。
[10]P.Cohen,Modern Social Theory,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Ltd,1968,pp.47-48.
[11]尽管他们两个人有不同的人类学立场,马林诺夫斯基主张文化的功能是满足个体的需要,雷德克里夫 布劳恩主张文化的功能是满足作为整体的社会的需要,但是他们在社会人类学中都持功能主义观点。
[12]B.Malinowski,Argonautsof the West Pacific,London:G.Routledge&Sons,1922,p.515.
[13]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p.283-284.
[14]Jon Elster,Making Sense of Mar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27.
[15]同上书,第28页。(www.xing528.com)
[16]A.Callinicos,Marxist Theo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p.96.
[17]段忠桥:《谈谈科恩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功能解释》,《哲学研究》2005年第5期,第38页。
[18]Jon Elster,Ulysses and the Sire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p.26.
[19]参见John E.Roemer,“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and Deductive Marxism”,Theory and Society,11 July,1982,p.513。
[20]John E.Roemer,Analytical Marxi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pp.27-28.
[21]这是根据埃尔斯特的论述给出的逻辑形式,参见Jon Elster,Making Sense of Marx,pp.27-29。
[22]参见G.A.Cohen,“Functional Explanation,Consequence Explanation and Marxism”,Inquiry,(25)1982,pp.27-56。
[23]段忠桥:《谈谈科恩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功能解释》,《哲学研究》2005年第5期。
[24]G.A.Cohen,“Walt on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Functional Explanation”,Ethics Vol.97,No.1(Oct.1986),pp.219-232.
[25]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xxvii.
[26]索罗亚斯德:波斯预言家,琐罗亚斯德教(亦称波斯教、拜火教、祆教)的创始人,对于其身世人们知之甚少。
[27]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xxvii.
[28]同上。
[29]侯惠勤:《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与日本共产党理论交流报告》,2007年4月3日,参见网页http://myy.cass.cn/file/2007040327440.html。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99页。
[31]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p.xxvii.
[32]John E.Roemer,Analytical Marxism,p.2.
[33]John E.Roemer,Analytical Marxism,p.2.
[34]G.A.Cohen,“On the Birth of the September Group”,not published,2004.
[35]余文烈:《分析学派的马克思主义》,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21页。
[36]Jon Elster,Introduction to Karl Marx,the Press Syndica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86,p.186.
[37]John E.Roemer,Analytical Marxi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p.199.
[38][英]克里斯多夫·贝塔姆:《剖析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刘斌译,《现代哲学》2003年第4期,第37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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